第五,运用司法裁量权所创设的举证责任分担规则,一般适用于举证倒置的情形。如,由于当事人举证能力的悬殊,将本应由能力弱的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决定由能力强的当事人负担;又如,由于欺诈、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案件,将本应由守信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决定由违反诚实信用的当事人负担。
(三)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有关的几个概念
为了深入理解举证责任司法裁量的含义,我们应当严格区分以下几个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有关的概念。
1、案件实体责任司法裁量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举证责任的司法裁量,可能影响案件实体责任的承担,但是举证责任分担的司法裁量与案件实体责任承担的司法裁量是不同性质、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首先,举证责任司法裁量对当事人产生的直接风险,是不能证明案件事实上的程序风险;而案件实体责任司法裁量对当事人产生的直接风险,就是对案件实体权利得失。其次,举证责任司法裁量仅仅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一般规则分担不能体现实体公正时,才能适用;而实体责任特别是责任的大小的司法裁量,几乎在每个案件中都可能适用。
2、举证责任转移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
举证责任转移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有本质区别:首先,举证责任转移实质是举证行为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转移,它不涉及举证结果责任;对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来说,它对举证责任转移没有影响,但它将对举证结果责任进行分担。其次,举证责任转移的发生,由诉讼活动进程决定;而举证责任司法裁量与诉讼活动无关,只与法律的规定和案件的特殊性有关。再次,举证责任转移是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而自发地发生转移的;而举证责任分担的司法裁量,必须经法官作出决定。
3、自由心证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
自由心证是法官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是否完成举证责任的判断。自由心证与举证责任司法裁量的区别主要是:第一,自由心证是一种举证责任是否完成的判断标准;而举证责任司法裁量是举证责任的一种分担规则。第二,自由心证在任何诉讼案件中都要使用;而举证责任司法裁量只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确定举证责任由那方当事人承担时才能适用。第三,自由心证的内容比较广泛,还包括法官对单个证据的采信和证明力的判断;而举证责任司法裁量无此内容。
二、举证责任司法裁量遵循的原则
由于举证责任的分担能够直接影响和改变诉讼当事人对实体权利与义务的享有和负担,为了确保审判公正、提高效率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应当为法官适用举证责任分担的司法裁量权设定必须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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