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同研究路线的前景预测
我们可以从研究成果的发表情况,来预测一下不同研究路线的前景。
仅从我国目前已经发表司法会计书籍数量看,多数都属于采用实用主义研究路线的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形成了两批次较为集中的发表期,第一批次是1980年代中期至期末,第二批次是1990年代末至今。两批次发表的书籍中有一个共性是,研究者大多都是第一次系统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这说明了实用主义研究路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能够在短时期内拿出相应的研究成果,但当研究者继续深入地进行理论研究时就会发现难以再上台阶了,于是就会停下研究脚步,后继者没有认真研究已有的研究成果,继而步前者后尘,这是形成两个批次研究成果的主要原因。这也表明的实用主义研究路线并不适合于司法会计理论研究。
反观理性主义的研究路线,截至目前已经发表的著作在司法会计书籍中虽仅占少数,但其主要研究成果已被广泛采用,系统的研究成果从1990年代初发表至今尚未中断,理论内容不断创新和扩充,显示出研究思路方面的生命力,是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所应当采用的科学的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研究路线。
三、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展望
基于不同理论研究思路造成理论“争议”的现实,许多同志对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现状和未来持悲观态度,有同志甚至用“瞎子摸象”来形容当前的研究状态,也有同志盲目地推崇国外研究成果。笔者以为不然,认为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已经度过了起步阶段,开始走向成熟阶段[6]。这一评价并非是盲目乐观或坐井观天,从目前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看,我国在司法会计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水平已达到指导各类实务理论研究的水准,只是实务理论的研究成果与司法实践的需求缺口较大[7]。因此,今后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在保持基本理论研究水平的基础上,提高实务理论的研究能力,大量充实实务理论研究成果。
(一)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实务需求不断扩大
支撑一项理论研究不断发展的基本动力是实务需求。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实务需求主要表现在诉讼和教学两个方面。
从诉讼的需求看,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初期,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司法会计活动的案件仅有不足30种,民事案件中几乎不涉及司法会计活动,行政案件还没有出现。如今,涉及司法会计活动的刑事案件已经发展到120多种,民事案件近200种,还有部分行政案件也涉及到司法会计。也就是说,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实务需求在20多年期间增长了10多倍,广泛的实务需求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提供了足够的动力。
从教学需求看,我国开始进行司法会计学研究是基于法律本科专业设置选修课的需求,当时只有华东和西南两所法学院开设了选修课。目前,我国从法学专业的中专至研究生教育都涉及了司法会计课程,不仅相当数量的大学法律(或会计)专业开设的司法会计选修课程,有些还设置了必修课程。有多所大学开设了司法会计本科(或专科)专业,许多在校研究生也选择了司法会计作为专业方向。
另外,1985年以前,我国主要是基于法律专业人才的知识需求进行相应的司法会计教学,没有专门从事司法会计活动的专业人员。目前,我国已有数千人专门从事司法会计活动,预计到2010年专业人才需求将增至三万人以上,完成这样一大批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的培养,没有系统的大量的司法会计专业理论的支持是难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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