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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之不去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从中航油事件谈起

  中航油从事石油投机亏损5.5亿美元被国外称为“中国版的巴林银行事件”,一个曾因成功进行海外收购而被誉为“买来的石油帝国”,如今,却由于巨额亏损而在瞬间濒临破产的边缘,并成为全球期货商密切关注的焦点。“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笼罩在事件上空的迷雾恐怕只有在新加坡交易所的调查结论完全出台之后才能消散。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和所有在衍生工具市场上发生的巨额亏损一样,中航油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内控机制失灵。[6]然而,内控机制的失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内部人”一手遮天的结果。  
  今年来国资委已采取一系列新政措施,有效约束和管理中央企业高层,从3月1日起实施的《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即是布控严防风险的一个端倪。中航油(新加坡)重组工作特别小组亦表示,已经拟定了一个重组草案,正积极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以按时提交一个让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7]新加坡证交所目前也称:从市场反应看,新加坡大多数投资者认为中航油事件只是一起孤立事件,他们对中国龙筹股的兴趣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目前,在新加坡上市的多数中国龙筹股股价已经回升到事件发生前的水平。新交所还没有考虑把中航油除名,还仍然欢迎中资企业来新加坡上市融资。  
  横遭此劫的中航油,毕竟获得了一线生机和希望。然而,因“内部人控制”所产生的后果,就像打开了的潘多拉盒子,弥漫在劫后余生的中航油周围。在对“内部人控制”问题尚无良药可医的今天,我们不仅为中航油,也为更多的公司企业深深地担忧。“内部人控制”现象就像是一个难以赶尽杀绝的恶魔,恣意地践踏着国家、企业、广大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它同样像一只凶残暴虐的洪水猛兽,横亘在学者与实务界的面前,成为公司治理研究中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正可谓“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也?”  
  就在本文行将搁笔之时,2005年3月28日夜,不甘寂寞的印尼苏门答腊岛海域又发生了里氏8.2级强烈地震,造成超过1000余人死亡。经历了三个月前的惨重灾难而惊魂未定的人们,又一次罹临了噩梦的再次上演!  
  光怪陆离、神奇多变的大自然呵,你让人类领略那些鬼斧神工、绮丽秀美的景色同时,也在把不计其数的天灾地祸无情地降临人间。那惨不忍睹的景象,那撕心裂肺的哭喊,让人肝肠寸断之余,空发悲天悯人的慨叹。然而,对于公司治理中“内部人控制”问题,对于这些人为的灾难,我们绝不能再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尤须一提的是,同样是在3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中资银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中资银行借鉴中航油教训,严格授权和止损制度,严控衍生产品交易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或许,这是治理“内部人控制”的万里征途开始的坚实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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