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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产权和制度转型的“70大限”

  
  一个基于私有产权的交易体制,不可能仅在一代人的时间内确立。我们的市场化用了20多年。我们的东西能不能够确定是我们自己的?唯一有效的检验就是私有产权在代际之间的顺利传承。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从1990年正式开始的,最短的商业用地的期限将在2030年到来。最长的居住用地期限将在2060年到来。这就为未来政治制度的深刻转型,人为增添了一个巨大的制度变量。
  
  
  
  最近李实等人的《中国居民财产分布研究报告》(《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4月26日),有一个看起来非常荒谬的数据。中国社会最穷的10%的人口拥有的人均土地价值,竟然比全社会最富的10%的人更多(研究者将房产价值剥离在一边计算)。研究者的无所适从,揭示了土地产权在今天是如何脆弱、游离和不真实。通常说,中国的改革模式是经济体制改革先于政治体制变革。这个模式要成立,就要在制度上得到一个成果。即私有产权秩序抢在了宪政民主秩序之前得到了确立。然而,人们对土地产权的要求一天没得到应许,这个所谓优势就存在巨大的变数,不能说已经形成了。
  
  “70大限”其实是一柄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种最显赫的私人权利偏偏呈现出一种最恶劣的不可测性。这种不可测性高悬在每个购房者的头上,每个开放商和房地产市场的上空。也像一个幽灵徘徊在私有产权制度和未来中国政治制度转型的前途上。
  
  
  
  任何一种短期地权的设计,都将不可避免的增大市场波动和政治风险。如果时逢制度转型期,风险还可能倍增。目前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差异,还没来得及反映到房地产价格上。如1995年的《房地产管理法》,并未对原有的城市私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作限制,事实上这些私有房屋如果不拆迁,它们的土地使用权就应当是无期限的,而不是70年。但目前的拆迁补偿却完全没有对这种特殊的地权价值作出评估。
  
  不过随着剩余期限减少,就会逐渐给房地产价格带来冲击,尤其是当期限过半之后。二级市场上的地产价值会出现反市场规律的递减,二级市场的风险增高和期限递减,也会过分刺激新批土地的开发。二手房市场的交易和价格会逐渐受到不可测前途的影响,不同期限的房产也会导致拆迁补偿的价格混乱,蕴含更大的腐败空间。此外经营上的各种短期行为更无法避免。假如这些被人为延迟的变化,不幸和更深入的制度转型时期相重合,房地产市场就可能像股市那样,成为一个波动频繁的“政治指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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