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瓶颈,是公民结社的匮乏。我们比较2003年的公民维权和2004年的公民维权可以看到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在2003年里孙志刚案件,包括孙大午的案件,在这一系列的公民维权案件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个人,首先是辩护律师,比如许志永律师,或者在政治案件里面的莫少平律师,张思之律师,以及学者和知识分子,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的个人。当然03年有一个天时地利人和,包括媒体在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媒体这种支持和舆论的突破,以及辩护律师和个别知识分子的参与,在一种不约而同的,难得的默契之中,推动了03年公民维权的发展。到了04年,这样一种不约而同的默契没有了,没有了之后我们在一系列的个案里面就看到一种匮乏,这个匮乏就是它的背后只有一两个单独的个人。我们看西方国家,比如说美国,我们知道它有很多
宪法案件,美国的最高法院有违宪审查这一把利剑,老百姓以
宪法诉讼为武器,去推动政治制度的变迁。所以美国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进步可以用一系列的
宪法案例把它串起来,它是通过这样的判例来进步的,但我们看到这些案例背后有一个这样的特点,就是每一个案子背后,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民权组织,绝对不是一个当事人。在美国打官司是很贵的,打一个普通的案件都很昂贵,何况一个到达最高法院的案件。从时间上来讲,官司要打到最高法院,至少你要5年以上的时间。你还要支付诉讼费用,找非常好的律师,个人一般是承担不起的。所以在美国几乎每一个
宪法案例的背后,都有各种民权组织的支持。我们举一个本地的例子,川大法学院的周伟老师在03年之前包括04年里做过很多
宪法诉讼,比如当时在成都很有影响的招收公务员身高歧视案,还有一个成都火锅店对非公务员的价格歧视,还有03年的乙肝歧视案,以及最近还有几个个案,都是周老师代理的,周伟代理的这一系列个案诉讼到现在一直面临很多问题,首先你找当事人就很难找,我曾经建议他登报打广告,你有一个选题,想要做哪方面的案件之后我们就登报打广告招聘当事人,谁愿意打官司我就代理谁,还有就是诉讼经费,周老师的经费是靠微薄的科研经费来支持,经费也是很困难的;所以这种诉讼如果做大以后肯定是不行的,依靠一个学者一个律师绝对做不下去,没有一个维权组织的话,甚至连一个案件都很难打到头。这就是第二个瓶颈,缺乏结社,缺乏我一开头就讲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局面,缺乏这样横向的公民互动和结盟。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言论以及言论自由。我们都知道,罗尔斯在他的《正义论》里面,提到这样一个观点说—他在自由主义的框架里是比较倾向于民主主义的—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是言论,思想 ,信仰的自由。中国今天的民权运动我认为有三个发展的方向,一是公民结社和结盟,第二是个案的诉讼,第三是言论自由的突破。现在赵紫阳先生去世,我们这个公开讲座环境比较特殊。这一方面我省略。我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