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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民权运动与宪政转型

演讲:民权运动与宪政转型


王怡


【关键词】民权 宪政
【全文】
  王怡《民权运动与宪政转型》
  时间:2005年1月23日
  地点:成都东郊某茶园
  郑楚 根据王怡先生演讲录音整理
  
  前段提要(录音不全)
  :对”有朋自远方来”的宪政解读(打破纵向关系,市民社会的横向互动和结盟)
  对古希腊“尤利西斯的自缚”的宪政解读。 
  霍布斯提出的两个自然法原则:因为怕死要自我保存,因为合作要信守承诺。
  第二个就是契约的原则,就是信守诺言,因为你只有信守诺言,你才能够在你和别人的合作当中,找到彼此之间的边界.你才能在共同的群体生活中,去实现自我保存的本能.从这个地方也可以延伸到现代的契约论的传统,就是契约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在商业社会中,还是在政治学和政治理论中,它的重要性。这是他讲的两点政治学的自然法则.一个是怕死和自我保存,第二呢,是信守诺言.这就奠定了现代和近代社会最起码的两点游戏规则.
  那么我们有了这两条以后,我们还要有一个东西,就是人类理性的,人类智慧的积累.这样一个积累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从法律来讲,就是如果人类理性和智慧的积累越多, 那么后面的人们,他们的无边的意志所受到的限制也就越多.在做选择的时候----这个地方借用一个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叫路径依赖----因为你前面已经在一条路上走了很久,留下了很多文明的积淀,那么后来者他们做选择的空间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现代的宪政,现代的民主和法制,实际就是这样一个通过人类理性,观念和智慧的积淀,来对人的无边的意志进行约束和限制的这样一个过程.或者我们可以用法律在时间上的有效性来看这个问题,在美国宪法起草之初,在被称为"美国宪政之父"的麦迪逊和当时典型的民主主义者杰弗逊之间,曾经发生了一场争论。杰弗逊认为----他是一个纯粹的民主主义者--政治的正当性,包括法律和宪法的正当性,必须建立在多数人的同意之上。但是如果我们把时间的因素,把历史的因素考虑进来,我们就对这个"多数人"产生一个问题:是活着的多数人,还是要包括死掉的?或者再把还没有出生的人加起来的多数人呢.这个时候杰弗逊就提出一个观念,他认为宪法必须每隔20年就修订一次.为什么呢,他说,每一代人都有权利去制订他们自己的宪法.
  我们经常说美国的宪法,两百多年了,只有小改,没有被颠覆,仍然是这样一部宪法.我们很多人因此都羡慕美国宪法能够成为一种信仰,能够有这样的稳定性和两百多年的可持续性.但是如果我们用一种类似杰弗逊的,纯粹和极端的民主观念来看,这样一部宪法,在当时就是少数精英来制订的,制订者在当时的人口中就已经是少数了,而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美国所有曾经活着的人加起来,这些制订者在里面又是多少人呢,是极少数人.对今天美国的两亿多公民来讲,这两亿多公民为什么要尊重这一部宪法呢,这一部宪法为什么能够限制约束今天美国两亿多公民的自由意志呢.杰弗逊就对这一点提出了他的反对:我们不应该受一群已经死掉的绅士们的统治.那么如果你不解释这个问题的话,所谓现代人的宪政观念,跟我们中国儒家传统的祖先崇拜又有什么区别呢.父亲死了以后要三年不改其志,都要按照他的定下来的规矩来执行,那么你宪法的概念不也是这个意思吗?你由一群先民制订了宪法,那么宪法的有效性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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