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自然法、家庭伦理和女权主义——《安提戈涅》重新解读及其方法论意义

  索福克勒斯刻画的安提戈涅等人物的性格、言行以及其他一系列细节的安排都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自然法真的是动因,那么,安提戈涅的妹妹—有研究认为她俩是孪生姐妹—伊斯墨涅的判断或 行动就会或应当与安提戈涅基本一致。但剧中,在聆听了安提戈涅有关神定法更高的论证之后,伊斯墨涅完全不为该逻辑打动,她拒绝参与安提戈涅违反禁葬令的行动。伊斯墨涅的言行因此表明:即使是在当时、在底比斯城邦,安提戈涅也并非必须如此行动;神定法的说辞不是规定性的;是安提戈涅自我选择了这一行动、这一命运,她是自由的。当然也正因为这种自我选择,至少从康德哲学来看,才凸现了安提戈涅的自由意志、个人英雄主义和整个事件的悲剧色彩。
  更具体的情境分析会进一步展示索福克勒斯认为这个事件与“自然法”无关。
  从安提戈涅这一方来看,基于亲情,她确实希望安葬哪怕是已成为叛徒的哥哥,这确实是自然 的。许多人在类似的情境下都会有这种倾向,但倾向不必定导致行动。促使安提戈涅行动的有一系列非常个性化的因素,首先是安提戈涅的父母和哥哥的死亡。安提戈涅本来生活在王室,生活非常美满,但在短短的时间内,她的母亲自杀,父亲自我流放死亡,兄长为了王位刀兵相见,双双身亡,只剩下她和妹妹在这个世界上。这些至亲至爱的人的突然离去,在一定意义上,完全摧毁了她原先的具体生活世界。
  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地位的变化。由于父亲和哥哥相继去世,由于克瑞翁的继位,安提戈涅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急剧变化。先前她是公主,哪怕在国王面前,她也可以娇纵;而现在她永远不再是公主,她是臣民了,必须学会服从。这种转变发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安提戈涅无论在行为上还是在心态上很难调整过来。特别是她与克瑞翁的关系;原先主要是亲缘关系,而现在主要是政治关系。在禁葬令问题上的冲突,就凸显了这种关系之改变。
   第三可能更为重要,由于父亲俄狄浦斯王拭父娶母的真相暴露了,安提戈涅的整个生活世界的坐标系、参照系和秩序都崩溃了,且处于高度不确定之中。如果以她的母亲作为生物参照系的起点,她的父亲可以算作她的兄长,而这样一来,她的母亲在文化坐标系中也可以算作嫂子;如果以她的父亲作生物参照系的起点,她的母亲又可以算作她的祖母。不仅如此,这也带来了安提戈涅与包括克瑞翁(既是舅舅,又是舅公)、恋人海蒙(既是同辈,又是长辈)以及她所在血缘群体或城邦(在城邦之初,这两者几乎重叠)内的所有他人之间在生物参照系和文化坐标系上的不确定。唯一确定的关系只剩下她与妹妹以及死去的哥哥的关系。但由于她的妹妹拒绝参与安提戈涅的行动—这意味着妹妹选择接受这种改变(这可以视为,作者暗示了,面对这一突变仍然有另一种可能的生活以及安提戈涅悲剧的非确定性),因此,真正分享安提戈涅的世界且不会改变的惟有她死去的哥哥。先前的学者从来没有从这个视角理解安提戈涅,而我认为,这一点也许可以解说安提戈涅为什么固执地要安葬哥哥:这隐含的是她与先前那个物质世界、文化世界和符号世界的唯一不会改变的联系了。17因此,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发现安提戈涅的另一个困境,即与一般的成年男子或与现代的高度流动的人不同,年幼的安提戈涅还只能继续生活在这个社区(城邦)中,而这意味着,安提戈涅永远无法恢复、重建甚至是逃避这个混乱了的坐标系。18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变,任何人,特别是个性特别强烈的、敏感的人,都会感到挫折、烦躁、孤独,感到社会和人生的无常,他/她会渴望挑衅或接受某种挑战,这往往会带来或大或小的破坏性。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父母哥哥的死亡是物理性的灾难,但安提戈涅面临的最大问题并不是这个物理性的灾难,而是一个文化的灾难,即生活世界的秩序紊乱。这是无法通过她个人努力来改变的,除了像她妹妹一样接受这个灾难。而且,由于引发这一灾变的是一个真相的暴露,而不是某个具体的恶人恶行,她眼前甚至没有一个可作为对手的人。在这种境地下,人很容易且只能借题发挥,走极端。在这个意义上,挑战禁葬令不过是一种安提戈涅排解和发泄心中痛苦,重新证明、肯定和界定自我的一个行动。正如安提戈涅在剧中所言,她要通过这样的行为来表示自己“不愧为一个出身高贵的人”,而不是一个贱人。19她想“永远得到地下鬼魂的欢心,胜似讨凡人欢喜”,20 因为,“像我这样在无穷尽的灾难中过日子的人死了,岂不是得到好处了吗”? 21这些话流露出强烈而深厚的痛苦和厌世的倾向。安提戈涅行为的真正目的因此已不是安葬自己的哥哥—安提戈涅曾两次给波吕涅刻斯的尸体“盖上了[一层很细的沙子],不是埋下了”。22安葬只是一个手段,安提戈涅追求的是违法犯禁,更追求违法被人发现、抓获,追求引人注目,追求轰轰烈烈,追求“光荣的死”。23这是证明她的高贵血统、重新获得社会关注和荣誉的唯一途径—“我除了因为埋葬自己哥哥而得到荣誉之外,还能从哪里得到更大的荣誉呢?,24也因为安葬不是目的,安提戈涅才会对拒绝参与行动但承诺保密的妹妹伊斯墨涅缺乏起码的理解和宽容,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称如果伊斯墨涅“保持缄默,不向大众宣布[安葬是安提戈涅所为],那么我就更加恨你”。25她认为伊斯墨涅拒绝参与行动就不再是王室的成员,而只有她自己是“王室剩下的唯一后裔”。26
  我提到了安提戈涅“年幼”。尽管索福克勒斯没有说明,但依据古希腊的婚姻习俗,也根据安提戈涅恋人海蒙后来的自杀行为等细节,学者推测,索福克勒斯笔下的安提戈涅的年龄大约是在十多岁,正处于青春的敏感、多情并因此自恋和自怜、渴望荣誉、容易幻灭也容易反叛的时期。克瑞翁颁布的本是一般性的禁葬令,但安提戈涅却认为“特别是针对着我的”,27父母和叛徒哥哥的婚姻也使她对婚姻和爱情感到幻灭,28这都是青春期因自我重要而产生的自恋和敏感。一方面是自恋和幻灭感,另一方面则是青春期的英雄主义冲动。许多西方的悲剧故事中都曾一再出现这样的主题,青年人渴望着荣誉和永生,期待以壮烈的死亡获得永恒,使生命更具有尊严和价值。29青春的安提戈涅也是如此。尽管年龄以及与年龄相伴的这些因素并非推动安提戈涅反抗的决定性力量(否则如何解释伊斯墨涅今,但这些因素显然要比一个不着边际的自然法论点更能影响她如何行动,更容易促使她走极端。
  而在另一方,刚刚继承王位的克瑞翁则很难以一种绝对不发生悲剧同时又对城邦有利的方式来应对安提戈涅的决绝。首先,克瑞翁获得王位几乎是一种偶然,仅仅因为俄狄浦斯及其两个儿子的意外离世。在这个意义上,克瑞翁的权力既不来自子继父业(传统方式),也不来自选举或其他程序(法定方式),他的权力缺少足够的政治合法性。在古希腊的君主分类中,他因此一般被认为是一位僭主(以非合法形式获得王位的君主)。克瑞翁自己完全意识到这一点,他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确定或巩固自己的权力,积累自己的合法性。不仅作为城邦的领袖他希望自己的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他更必须通过自己的政绩,通过保证城邦的安全和繁荣,来赢得城邦民众的认同,建构自己权力的合法性。
  但克瑞翁面临巨大挑战。底比斯当时正经历了重大的内乱和战乱,可以说是百废待兴,非常需要政权稳定、城邦和谐、人心团结和政治权威。面对为夺取王位、率领他邦军队攻打底比斯城—“想要放火把他祖先的都城和本族的神殿烧个精光,想要喝他族人的血,使剩下的人成为奴隶”30 —的波吕涅刻斯的尸体,克瑞翁为了城邦的利益怎么样也不可能、也不应当将他同“为国捐躯”的厄特俄科勒斯的尸体同等对待。如果对叛乱者不予严惩,那如何震慑今后城邦内其他人可能的叛变呢?如何确立城邦至上的观念呢?克瑞翁知道,在利益的诱惑下,任何人都可能效仿波吕涅刻斯。而“背叛是最大的祸害,它使城邦遭受毁灭,使家庭遭受破坏,使并肩作战的兵士败下阵来”。31因此,从政治上,从城邦利益上,以及从克瑞翁本人权力的有效行使来看,都必需惩罚叛徒。
  问题是该如何惩罚?波吕涅刻斯已经死了,任何通常的惩罚都已经没有意义了。也不可能以连带责任惩罚其家人,例如安提戈涅,因为后者同时也是保卫城邦的英雄的妹妹。克瑞翁借助了一种因社会共识而形成的象征性惩罚,将波吕涅刻斯暴尸荒野。在当时相信血缘关系神圣性的那些普通民众看来,这是相当严厉的,对他们已习以为常的家庭伦理和神秘信仰确实构成了一种挑战,可以说触犯了涂尔干所说的那个“集体良知”。32克瑞翁的决定因此是越轨的,从一开始就有一定的风险。
  但也不必定。因为,随着城邦的建立,这一神定法的观念已经逐步失去了其规范支配力。在剧 中,克瑞翁敢于颁发禁葬令,且毫无顾忌,就表明关于这一神定法的神圣性已经弱化。如果克瑞翁自己也真的确信这一神定法,或者是生活在一个为神定法绝对掌控的社区,他无论是出于个人信仰或政治权谋都不可能颁布这样的禁葬令。事实上,作为民意之象征的剧中的歌队长从一开始就至少是默认了克瑞翁的这一法令。33更强有力的证据是,年轻的伊斯墨涅也完全没有为安提戈涅的神定法的论点打动,拒绝参与安提戈涅的神圣反叛。这都表明,这一神定法在当时的底比斯城已经不再是那么神圣了。如果承认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到,克瑞翁的这一法令并非冒天下之大不匙。如果想到中国春秋时代伍子青为父兄报仇而对楚平王掘坟鞭尸,想到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炸开汉奸汪精卫的坟墓焚尸,就可以看出,仅就做法上看,克瑞翁其实已经是比较节制的了。但是,即使这一比较节制且民众不难遵循的法令,也被人公然违反了,且来自内部,这恰恰表明克瑞翁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很不稳固。无论是从克瑞翁的角度还是从城邦的角度来看,都需要强化政治权力。克瑞翁处在矛盾的极端,他已经很难在这一挑战面前退却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