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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犯罪的经济分析

  2.利用高科技手段实行集约化经营,降低犯罪者的犯罪能力,提高其犯罪成本。信用卡业务是一项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业务,稍有不慎将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目前我国的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缺乏一个统一的转帐网络、自动柜员机网络、异地资金清算网络和自动授权网络,而且发卡行之间没有协调好竞争与协作的关系 。所以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的建设步伐,加大投资完善软件、硬件建设,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授权清算网络系统。加快银行网络建设,将各发卡行的ATM及特约商户的POS系统网络连结成一个互通信息及数据的网络,并与国际银行卡授权网络接轨。金融电子化的高低决定着效率的高低和防范风险能力的大小。集约化经济水平越高,犯罪分子的犯罪能力就越低。此外,应完善信息交流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发卡行应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把自己获得的持卡人资料与其他发卡行共享,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为防止使用伪造的资料申请信用卡,发卡行还可以与公安机关建立合作关系,以获得申请人的真实资料。
  3.加强发卡行内部的管理及对信用卡从业人员和特约商户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发卡行内部的管理至关重要。要严把“三关”,即发卡关、担保关、授权关。建立对信用卡业务人员、持卡人及特约商户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透支帐户的管理,以建立起有效的内控机制。规章制度的健全固然重要,但对从业人员进行道德教育、信用卡业务知识教育以及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同样不可忽视。因此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把业务水平高的人充实到工作岗位上来。特约商户在信用卡业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特约商户战斗在同犯罪分子进行较量的第一线。因此还要不断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和管理,使他们掌握信用卡业务操作的相关知识及反对欺诈的一些常见措施。定期、不定期对特约商户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
  4.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用卡知识。目前,我国存在持卡人比率低、“睡眠卡”较多的现象,“攥着现金放心”的思维依然根深蒂固。群众对信用卡的使用、保管等还不是很了解,犯罪分子很大程度上就是钻了这个空子。所以我们不仅要完善各项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银行应该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介绍信用卡的用卡常识,使群众了解申领信用卡的条件、手续以及信用卡的转帐结算、挂失止付的方法等。提醒持卡人在商场购物时注意当场签名、经常阅读对帐单、妥善保管信用卡、有效证件及密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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