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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

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


包万平


【关键词】法律教育  法律人
【全文】
  《孟子·离娄篇》有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良好的法律秩序的确立,不但需要良性的法律规则,更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人的存在。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法律的多层次、专门化调整已成为现实的需求,因此,培养法律人才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门话题。随之,许多高校开始兴办法律院系,大规模扩招法科生,在北京开设有司法高中……,出现了很多盲目的作法。
  我国目前的法律教育出现很多的问题【1】,首先与法律教育的目的不明确有直接关系。当我们追问“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时,产生了诸多不同的答案。有的学者认为是以培养高素质的立法、行政、司法、教育、研究、社会管理等多方面的治国人才为目的。【2】有的学者认为法学教育的目的在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精通法律的社会和国家管理人才,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发展培养理论人才,为立法与执法培养法律实践人才。【3】也有认为是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而培养人才的主张。【4】法学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是既精通法律又精通经济还懂计算机和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是既能处理国内经济法律问题的经济法律人才,又能处理国际经济法律问题的国际经济法律人才。【5】还有认为,中国的大学法律教育应将为社会培养大批合格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作为主要任务和目标的观点。【6】法学教育要进行改革,首先要从根本上解决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也即法学教育到底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这是一个大前提。只有解决了这一大前提之后,法学教育的其他改革才能配套进行。
  法学教育的目的关系着教师教育的心态及学生学习的效果,甚至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成败问题,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才能有的放矢,进行针对性地教育与学习。培养的法律人才,不是在于做律师的大小,也不是在于官职的高低,更不是在于赚钱的多少,而是在于他所做的事业于社会公众的福利上到底有多少的努力和贡献。因为法律是社会组织的纤维,所以法律的事业,是公益的事业,是社会的事业。精通了法律,不能为社会服务,为公众谋利益。而专为自己寻好处求享用,这不叫人才,更不能叫法律人才。【7】从近些年来出现的重大影响社会的案件中可以看到,那些违法犯罪者往往也是法律精通者,这些人乘法律的不完善而扰乱社会,寻求自乐。他们不是正义的守护神,反而成了秩序的破坏者。因此,法律教育的目的与法律的目的有着深刻的联系,法律公益性、社会性的特点要求法学教育者也应有公益性和社会性的特点,最终目的在于寻求社会有机体的良性运行,正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言:为履行法律在社会中的职能,就必须要求控制和维护社会肌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的活跃的生活,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其服务工作应当有益于法律最终目标的实现。【8】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法学教育的目的中应含有以下两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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