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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从“教书匠”到全国政协副主席

  “国运兴‘侨’业兴,国家昌盛‘侨’业繁荣”,这是罗豪才积数十年实践经验而生发的真知灼见。
  “有人说现在的侨务工作不重要了。我认为正好相反,不是不重要。而是更重要了。”罗豪才讲道,国家越是改革开放,越需要“海外关系”,要实现振兴中华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伟大目标,就要团结各民族人民,实现包括归侨侨眷和一切爱国人士的大联合、大团结。中国近代百年的历史,是一部屈辱史、抗争史,只有祖国强大了,世界各地的侨胞才能挺直腰杆,扬眉吐气。“我想,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共同愿望。”言谈之中,这位65岁的高层领导人进发出壮怀激烈的历史责任。
  担任致公党中央主席后。罗豪才思考更多的是如何更大限度地发挥由归侨侨眷的中上层人士为主组成的致公党的优势和特色,建立与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台港澳同胞更加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走出一条能够体现党派特点的侨务工作新路。其中之一,是他着重推进的“联合作业”。
  对于侨务工作,罗豪才向来主张侨界要大团结、大联合。他介绍说,目前我国的涉侨机构有不少家。在任务、对象上都是共同的,各家之间要进一步团结、沟通、协调,做好共同的工作。今年“两会”后,罗豪才与国务院侨办主任郭东坡、中国侨联主席杨泰芳等侨界领导人谈及此事,大家一拍即合。随之,“五侨”机构积极协调。密切往来,信息共享,今年上半年已经联合搞了几次活动,出现了近年来侨界少有的新气象。
  险些与法学失之交臂
  在罗豪才的不凡经历中,有一段是他备加审判委员会委员的3年多时间。他的珍惜是有充分理由的:他不仅是现任中国大法官个唯一的民主党派人士,而且也是一位由中国最高学府走进中国最高司法殿堂的教授。当他有幸将法律专业、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时,难得的人生机遇给了他攀登法学高峰的阶梯,也使他在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可是人们不会想到,40年前,青年罗豪才险些与法学失之交臂。
  1956年,罗豪才如愿以偿地跨进了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校门,成为法律系的一名大学生。但是,由于当时受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法律专业远不像今天这样炙手可热。加之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更使教学内容贫乏枯燥。几十年后,罗豪才坦陈。当年考入北大法律系,自己还是有些后悔的,以为“走对了大门,进错了小门”。好在北大的学习环境很宽松,他便心有旁骛地跑到哲学、文学等系的课堂上去旁听。这种广学博采的结果,使他得以兼收并蓄,思路大开,往往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但是,他的专业成绩并不十分突出。毕业时,当一纸留校通知捧在手上时,他简直是一头雾水。
  其后,罗豪才沿着助教、讲师、系副主任一路走来,波光如镜的未名湖水映出的似乎是“专业思想不稳定”的罗豪才。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举国上下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和民主法制建设走上正轨,他才真正觉得有了用武之地。1980年,他参加了在荷兰举行的国际法学协会年会。面对世界法学界的发展状况,他痛感国内法学研究的落伍和资料的匮乏。因此,他抓住一切机会充实自己。不久,他获准赴新加坡探望母亲和弟妹。阔别20多年的相思之苦。仅用3个月的时间来补偿,时间也许是太暂短了。可是,罗豪才却一头扎到了当地的书店和图书馆里,整日忙着搜集信息,查找资料。后来,他曾风趣地对新加坡友人说:“我算在你们这里留过学了。”1984年,罗豪才又以访问学者的身份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他先后走访了美国、加拿大的20几所法学院,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与探讨。至今,在北大法律系的图书资料室里,学生们阅读的许多法学资料,就是当年罗豪才从国外带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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