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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从“教书匠”到全国政协副主席

  在北大时,他为沟通归侨学生与国内学生的关系,不为人知地做了许多协调工作。在国家经济困难时,他又协助学校办起了华侨食堂,落实国家的“适当照顾”政策。当时北大的300多名归侨学生和教师,没有一个因为困难申请出国。在罗豪才留校任教和成为系、校领导后,他又在入学、工作分配、出国探亲、派遣留学人员等问题上,为维护归侨、侨眷的利益继续努力。
  不仅如此,作为法律专家。罗豪才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制定过程中,提出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在他担任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领导人后,又多次以个人或党派的名义提出关于贯彻落实《保护法》。解决华侨农场、林场的困难,加强侨乡的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侨商投资环境等问题的提案和建议。他对前不久在印尼发生的大规模暴乱中,华人华侨遭受不法之徒的残暴袭击。华人的公民权利未受应有的保护,表示极大的义愤和关注。他积极反映情况,并坚决支持我国政府对印尼华人华侨问题的严正立场。
  正是与“侨”的这种特殊感情和多年来在侨务工作中作出的贡献,使他赢得了侨界和各方人士的好评。1997年11月。在致公党十一届一中全会上,罗豪才以高额票数当选为以“侨”为特色的致公党中央主席。
  国运兴,侨业兴
  在过去的时光中,罗豪才因工作的关系,曾多次聆听过廖承志、方方等老一辈侨务工作者的讲话和报告。至今,廖公的话语依然清晰地留在他的记忆里,“要为归侨侨眷讲话”成为他的座右铭。每忆及此,罗豪才总是激情难抑。他说,廖公等老一辈侨务工作者把一生无私地奉献给了国家,奉献给了侨务事业,他们是我们的榜样和楷模。致公党老一代领导人如陈其尤、黄鼎臣、董寅初、杨纪坷等,他们都有一颗赤子之心,竭尽心智地为国家贡献力量,为归侨侨眷服务,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我常对致公党的同志讲,我们应该学习老一辈的政治品格、道德风范、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挥自己的作用。
  可以说,罗豪才是新中国侨务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谈到了新中国侨务事业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建立到“文革”前的15年,大批侨胞和留学人员在新中国的感召下,冲破封锁,克服险阻,回到祖国的怀抱,投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事业。华罗庚、李四光、钱学森等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第二阶段是“文革”10年,极左思潮泛滥,社会动荡不安,侨务工作受到极大破坏,人人自危,怕讲“海外关系”,许多人在运动中受到审查、迫害。第三阶段,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的20年。国家改革开放,侨务工作恢复生机,蓬勃展开,对归侨侨眷的政策落实得比较好,做到了一视同仁,侨胞和留学生来去自由,新的移民增加。特别是香港回归、澳门进入后过渡期,为侨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多的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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