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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引导侦查

  (一) 搭建网络化工作平台。
  所谓网络化工作平台是指从侦查工作的需要出发而建设的以违法犯罪信息系统为核心,同时兼容各种大小不等、功能各异的子系统和数据库的网络化工作环境。这一网络化工作环境的营造是实现信息引导侦查的前提,也因为信息化社会所具有的特性而使网络化工作环境的营造成为可能。
  平台是展开工作赖以依靠的场所。不同的平台将决定不同的工作方式,影响劳动工具的选择,影响工作的能力和效率。在信息社会里,如果侦查主体依旧只是在传统工业社会条件下的平台上开展工作,那么,所选择的劳动工具必须是原始的,工作的能力必然是低下的,工作必然是低效的。因为在这种平台上开展工作往往块块分割,各自为战,信息独享。这样的工作方式只适应于人员很少流动的传统社会。如果在信息社会,依旧在这样的平台上开展工作就无法适应与犯罪作斗争的形势了。搭建网络化工作平台是实现信息引导侦查的前提,只有搭建了一定规模的网络平台,信息引导侦查才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在信息社会,由于信息技术革命,由于“信息技术群”[23]的出现,这就为人类制造智能工具打下了基础,而这一切也为搭建网络化工作平台,创造网络化工作环境提供了条件。中国政府已经充分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中国公安部早已认识到了创建网络化工作环境的重要性,已于1998年提出建设“金盾工程”,并于同年进行调研、立项等基础准备工作。“金盾工程”分为两期,至2007年全面完成。一期工程要重点建设好一、二、三级信息通信网络以及大部分应用数据库和共享平台等工程,周期为6年。“金盾工程”一期主要完成公安基础通信设施和网络平台建设。“金盾工程”经过第一阶段为期三年的前期基础建设后正式起步,并于2001年4月被国家计委正式立项,列为国家信息化的重点工程之一,从此,“金盾工程”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面建成公安信息通信三级主干网络,在公安部信息中心建立7大基础性、共享性的信息资源库,在2005年年底以前完成列入“一类应用系统”的23个信息系统的建设,基本上完成“金盾工程”主体建设,既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又满足政法机关其他部门信息共享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利用两年的时间进行二期工程建设,公安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二期工程主要任务是完善三级网及延伸终端建设,全面完成基础研究部门所需要的应用系统,全面实现公安工作通信多媒体化,业务信息共享。[24]
  “金盾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搭建网络化工作环境提供了最为可靠的保障。侦查网络化平台有了“金盾工程”的依托,将可以比较容易地搭成。由于“金盾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也为在全国范围内搭建一个网络化工作平台提供了条件,使网络化环境的创建成为可能。
  (二) 开发各种应用系统和数据库。
  依托“金盾工程”建成了网络化工作平台,这仅仅是一项基础工作。要实现信息引导侦查还必须根据侦查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开发各种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上述说到的网络化工作平台尤如搭盖好的建筑物基本框架。框架的形成是建造建筑物的一个基础环节,但要让建筑物能够供人居住,供人使用,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这后续工作之重点就是开发各种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使网络化工作平台基础扎实,可行,实用。
  通常可以溶入网络化工作平台的应用系统和数据库是大小不等,或者相容,或者并列的。在这一平台里,通常包含有由基础信息系统、违法犯罪信息系统、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监察信息系统、综合查询信息系统等系统组成的一类应用系统。由重点人员查控分系统、维稳信息管理系统、枪支管理信息系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反偷渡信息管理系统、国际刑警中心局业务信息系统、DNA数据库系统、警卫基础工作信息视窗系统、“白通道”加密代理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基础业务数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信息异地交换平台、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4小时快报系统、劳动教养案件审批系统、公安外事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装备管理信息系统、被装管理系统、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公安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毒品案件情报线索信息系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安信息化水平数据采集及评测系统、公安信息网上远程教育系统、公安信息移动查询系统、机关电子政务系统、公安信息化标准动态发布维护系统、互联网反恐怖情报信息采集系统、公安信访信息系统、公安档案信息系统、机要文件交换自动化管理系统、督察管理信息系统、公安审计程序管理系统、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等系统组成的二类应用系统。由报警(统计)信息系统、失踪人员和被拐卖人口信息系统等组织的三类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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