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的使命:法学的研究与社会科学有共同之处。有人认为法学中有些东西可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使法学与社会,经济能沟通。
什么叫解释?解释是很容易引起歧义的一个概念。在中国解释往往等同于辩解。其实解释是中性,它有三层含义:解释是什么?比如说物权法,对现有的土地国有化就解决不了。大量问题出现,解释为什么会发生?应该怎么办?不了解问题严重性的人,就在于不了解问题,就在于对问题为什么发生没有认识清楚。我们有些媒体报道:经过七天七夜的突审,犯罪人交待了问题。如有人认为用律师在场可以解决刑讯逼供的问题,其实这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对刑讯逼供存在的原因没有清楚。
解释的最高境界,是提出了一种理论模式。如,有学者对五家法院进行调研,但他的结论不具有普遍性。对问题的研究归属是解释,我们把解释称之为科学。解释构成科学,这研究的基础。
博士论文的定位:硕士阶段是学习研究方法,是个练习写文章的过程。博士论文是要创新的,至少在一个问题做出一定的贡献。创新的标准:
一定提出新的问题,没有问题意识,恐怕在选题上就是失败的。没有问题意识的博士论文不就是一个综述?你要研究苏力的法学思想,就得在中国大背景下进行研究。要是没有问题研究,你的文章不就变成了苏力传?
一定要有基本的问题意识,要直接切入正文。什么意思?法学论文一定要从总量控制出发。应该有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展开分析论证。要提出假设,没有假设,没有问题,那么文章就是缺少红线。要有基本的证伪的方法。学会对自己的理论用证伪方法来检验自己论文,提出假定来反对观点,来检验自己论文。
创新包括:观点创新、视野创新、方法创新。问题是研究的起点,多少年来,我们许多学者主张能要把所有问题研究个透。问题意识:问题从何而来?人类研究科学要想发现一个真正的问题,从何而来?在一个小孩眼中,满世界都是问题。但对大人来说不是问题。初学者满眼是问题,但他发现不了问题。问题的标志是一个对本学科前沿理论都了解的人,用现有的方法解决不了,就有可能产生问题。如,在诉讼法学界研究《国家赔偿问题》,我们用刑诉理论解释不了,用行政诉讼也解决不了。如,美国没有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有个问题没有解决,都是适用违法责任原则。这在行政法学界没有问题。问题是我要提出刑讯逼供的问题,如,杜培伍。问题是公安干警违法致人伤残,为什么要国家赔偿呢?警察违法怎么变成了国家责任。你对此如何解释?解释不了。有人用代位赔偿理念来解释。为什么国家对他的民事责任进行买单,但为什么不给他的刑事责任也买单?你这样一想,问题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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