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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美国还力图建立包括南美洲各国在内的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这一设想在1994年的美洲34国首脑会议提出,目标是在2005年1月建立世界上面积最大、包括34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达14万亿美元、拥有8亿人口的美洲自由贸易区。2003年11月FTAA第8次部长级会议美洲自由贸易框架协议取得共识,并重申最迟于2005年1月启动美洲自由贸易区。由于南美国家的的反对,美洲自由贸易区并未如期启动。2005年11月4日至5日举行的第四届美洲国家首脑峰会期间,美洲国家围绕美国提出的重启美洲自由贸易区谈判的提议分为三大阵营:一是以美国为首,包括加拿大、墨西哥、中美洲各国在内的29国,同意2006年重启谈判;二是南方共同市场四国,即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要求美国取消农业补贴后再进行商议;三是委内瑞拉,全盘否决此项提议。 [8]尽管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目标并未如期实现,但以美国目前的实力、地位和号召力来看,其最终的建立应该是可以预期的。事实上,即使是在反对阵营中,除了委内瑞拉态度坚决以外,其余四国所争论的并非“是否建立”,而是“如何建立”的问题。
  四、中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策略
  有关统计显示,欧盟70%的贸易是在其内部交易,北美自由贸易区为40%,而亚洲区域内贸易仅占30%。这既表明亚洲的一体化程度还相对较低,同时也意味着中国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现实条件和需要看,笔者认为我国的自由贸易区策略应重点关注这样两个方面:
  首先,在CEPA香港和CEPA澳门的基础上构建中华自由贸易区。2004年1月1日生效的CEPA的主要内容是港澳和内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及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这一安排与自由贸易区的原理是相通的,可以说是无自由贸易区之名,而有自由贸易区之实。2005年1月1日CEPA补充协议生效后,CEPA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内地承诺实行零关税的原产香港的货物总数达1087种,对几乎全部原产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11个领域对港澳进一步扩大开放,8个领域实施新的开放。下一步的目标应当是在此基础上将台湾吸纳进来,构建所谓的大中国或中华自由贸易区。尽管面临巨大障碍,但无疑是值得追求的目标。事实上,今年大陆采取的对15种台湾进口水果实行零关税、由国家开发银行对在大陆台商提供贷款等都可以看作朝向这个目标的努力。从操作方式上看,目前的CEPA香港和CEPA澳门是通过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笔者认为,待实践成熟后,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至于台湾,由于两岸的特殊现实,短期内只有主要依靠民间或“事实”方式进行操作。
  在大中国贸易区之外,我国还应按计划建立东盟与中国的“10+1”自由贸易区,并力争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2004年中国和东盟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约定于2010年前建立自由贸易区。这一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将拥有17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将达1.23万亿美元。目前首先应确保这一目标的如期实现。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由于中国与东盟的经济互补性并不强,10+1自由贸易区对于中国来说,实现睦邻友好的政治意义可能更多过经济意义,因此还应当着眼于日韩这两个亚洲主要贸易伙伴,力争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鉴于目前中韩关系的日益密切及中日、韩日间的微妙关系,可以考虑先同韩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9〕然后在此基础上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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