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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到”,抑或“承认”,这的确是个问题

  仍必须从acknowledge 的涵义谈起。acknowledge所对应的词义不少,大致可分三类:1、褒义的:如承认,可引申为“尊重”;2、中性的:如确认,可引申为“注意到”;3、贬义的:如(被迫)承认,可引申为“交代”。《公报》中的acknowledge是由美国人选择、中国方面认可的表述。
  那么,美国人会在哪一个意义上选择(使用)这个词呢?第三类毫无疑问不予考虑。按美国对华外交政策的一贯立场、《光明日报》披露的美国近年解密的政府档案、以及据黄教授的考证(基辛格的回忆),理应选择第二类。理由也可以直接从这句话的措辞中推断出:TheU.S.sidedeclared: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美国确认的是:(美方)了解海峡两岸所有中国人的立场,而非“一个中国”的内容本身。(第二句中的“不挑战”并不等于“承认”,只是一个貌似中立的立场)。美国基本的政治立场显然试图旨在最低的限度上答应中方的要求,以促成尼克松访华。当然,这只是美国方面的如意算盘。
  中国方面又会在什么意义上认可(理解)同一个词呢?笔者以为是第一类。因为“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立场,中方当然希望美方毫无保留地认同。“确认”和“注意到”的分量显然太轻。然而,另一方面,中国又不能将acknowledge 直接表述成汉语的“承认”或“尊重”,这是由中国当时的国际地位所决定的(中国虽然刚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但与美国和多数西方国家尚未建交)。当时在世界范围内,“中国”概念何指?这是不以我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严峻现实。对此中国政府当然敏感,甚至忌讳:承认一个立场存在的“承认”与承认一个国家和政府的“承认”被混为一谈。尽管这在英文和其他西方语言中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混淆(如在德文文本中译成anerkennen即“承认”,明确指涉的是:Auffassung (观点),详见《变化中的中国》,德国联邦政治教育中心1990年版,第298页)。然而在语法还不十分“规范”的汉语里却有可能发生。中国政府就语法形式而言,虽绝不希望两种“承认”立场的意指错位,但在内容上要求美国政府不仅必须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而且应该将“一个中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划等号。众所周知,事实上我们也一直是这样理解“一个中国”原则的。不过,面对上述“两难”,当时中国政府的这步“棋”必须分两步走。解决之道,正是“认识到”的最终选定。笔者以为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最佳选择。表面上是中美妥协的结果,实际上,中国占了上风。基辛格在回忆与周恩来生前交往时,曾不无赞叹周总理的谈判技巧:在双方立场对立的时候往往采用迂回的方式,最后使你不知不觉地进入他的思维逻辑。笔者个人以为,“认识到”在这里或许也反映了周恩来总理的这一谈判智慧吧。
  何以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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