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尚不宜取消
张伟杰 刘剑文
【全文】
嘉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剑文
国防大学防经济研究中心副所长研究员 卢周来
我国从199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并规定开征税率为20%。开征利息税出于三方面的考虑:抑制储蓄增长过快的势头,促进消费;促进居民投资分流;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但我国居民的储蓄并没有因此而降低。
近来,利息税一波三折。先是商务部去年11月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之后又有国税总局官员出面澄清。利息税的争论每一次都与我国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利息税不宜取消?
法律与生活:目前很多人都在呼吁,国家应该取消利息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二位怎样看待这一问题?
刘剑文: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是从1999年开始征收的,到目前征收的时间还很短。当时之所以开征利息税,是为了刺激居民即期消费拉动消费需求产生积极作用。另外,当时开征利息税,政府还有一个考虑是试图拉动当时低迷的股市,希望通过征收利息税,变相地降低存款利率,降低存款收益从而促使老百姓把资金投向股市。应该说,这一决定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情况看,我个人认为尚不宜取消利息税。
卢周来:我认为,目前取消利息税应该是可行的。即使不从公平的角度看也可以取消。去年全国物价指数上涨3.9%,存款利息仅2.5%,已经是负利息,再征收一道利息税所剩无几;今年前三季度物价上涨指数有所回落,但个人消费品指数平均仍然接近1.5%,再扣除利息税,实际利息也接近于没有。所以可以取消利息税。
刘剑文:但是,要看到,利息税目前依然发挥着相应的作用。从拉动股市的角度看,我国股市一直低迷,如果取消利息税,老百姓对于把存款用于投资的愿望就会更小,对股市发展会不利。而且利息税对稳定物价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香港在1993年的时候曾经取消过利息税,其中一个理由是很多香港人把钱存到了外国,影响了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因为香港实行自由对外外币的政策。而我国实行的是外汇管制政策,不会出现香港那样的现象。因此,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目前还不宜取消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