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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法的商法化及其与经济法的关系——对民法、经济法社会本位的比较思考

  史际春:《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与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批判》,《当代法学》1992年第3、4期连载。 
  参见董安生等:《中国商法总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 
  [美]H.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07页。 
  参见前引董安生,第14页。 
  参见前引董安生,第33页。 
  刘文华:《当前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天津高等工科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年会论文。 
  史尚宽:《民法总论》,台北1980年版,第51页。 
  范键:《德国商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页。 
  梁慧星、王利明:《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24页。 
  史际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的经济法》,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3期。 
  前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的经济法》。 
  参见前引史尚宽,第30—32页;史际春:《从民法看法本位》,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92年第7期。 
  前引《从民法看法本位》。 
  参见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页。 
  [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3—94页。 
  Carbonnier,Les Obligations,P.46,转引自尹田:《法国现代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5页。 
  史际春、邓峰:《合同的异化与异化的合同:关于经济合同重新定位问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6年年会暨武汉学术讨论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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