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政府经济管理面临的挑战
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
作为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根本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因此,领导、管理和组织经济建设,就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某些混乱现象。主要表现在:(1)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2)偷税、漏税、骗汇和走私活动屡禁不止;(3)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4)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5)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相当突出;(6)文化市场混乱;(7)生产经营中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8)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问题不少。
面对这种严峻的现状,政府应当怎么办?国务院于2001年4月作出《关于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认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中央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而在头一年务必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确实应当深入反思一下:我们的观念、体制和作风能否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行为本身存在哪些不规范的情况?对市场经济秩序,如何在规范中整顿、在整顿中规范?
经济法具有市场性(经济性)、社会性和管理性特征,其思路是从国家、市场与法的关系人手来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既要克服“市场失灵”,又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企业、市场三者达到协调。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依法进行,其中主要指运用经济法,加强经济监督管理,处理经济违法问题,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当然还要运用
刑法,通过审判程序处理经济犯罪问题。
2.适应加入wTO、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经过1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现已正式加人最有影响的多边贸易体系——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大举措。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美国一位大学教授讲得坦率:wTO规则“不仅理念是美国式的,连措词都是美国式的”。加入WTO将给中国事业许多宝贵机遇,但也会产生某些负面影响。WTO协议确定了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既赋予参加成员许多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参加成员的许多义务。《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每一成员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所附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尖锐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趋势下,如何适应潮流,趋利避害,立于主动地位?关键是,如何提高政府和企业驾驭国际竞争的能力?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开放将出现三个重要转变:由目前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主导下的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2]WTO本身是一个以带有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WTO一系列规则和机制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国际经济行政法典
”。因此,这种“法律框架下”的开放,对现行的政府经济管理的观念、体制和方法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要求进行深刻的改革。我们无可回避地要迎接这种挑战。
(三)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运用经济法来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
1.与时俱进,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指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这是切中要害的意见。为什么某些地方、部门假冒伪劣、骗税、骗汇等老是整不下去?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作怪。为什么招标投标市场混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企不分,政府部门既是监管机构,又成了招标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诸如此类的现象表明,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