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解读》一书。[6]
毛帽恐怕不能说是因为特殊背景的原因而删掉的吧。接下来,如果有足够的耐心,我
们还可以发现更多。例如这一段——
“《论革命》则集中深刻地阐述了阿伦特的自由宪政共和主义思想。她将“革命”称
之为“自由的深渊”,自身有着难以逃脱的悖论,她称之为“自由的深渊”。一方面,革
命意指砸碎枷锁、推翻旧体制;但是另一方面,革命同时意味着要建立新的秩序,而且通
常被说成是“前所未有”的“新天新地”。对于革命者来说,它所带来的一个难题是——
当革命推翻旧体制而着手建立新体制时,革命者如何继续保证它的最初的原创性?经常出
现的情况是革命者最终变成了吞噬自己子民的恶魔。比这个问题更为难解的是,由不受既
定传统束缚、揭竿而起的革命所建立起来的政权,如何说明自己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解决
的办法往往是赋予这个新的创制一种更高超、更绝对的根据,这个绝对根据可以是古代的
“圣人”、“伟大的立法者”、“自然法和自然法的上帝”(民族的“普遍意志”),但
以权威之外的权威来解释其正当性,这无疑是一个恶性循环。[7]
试对照崔卫平教授的文章“汉娜?阿伦特主要著作简介”中的一段——
“《论革命》(On Revolution),1963年出版。这是阿伦特一部重要的政治理论著
作,表达了她“自由宪政的共和主义”思想。首先,阿伦特从分析了在“革命”这个人类
创造性活动中所包含的难以逃脱的悖论,她称之为“自由的深渊”:一方面,革命意指砸
碎枷锁、推翻旧体制;但是另一方面,革命同时意味着要建立新的秩序,而且通常被说成
是“前所未有”的“新天新地”。对于革命者来说,它所带来的一个难题是——当革命推
翻旧体制而着手建立新体制时,革命者如何继续保证它的最初的原创性或自由发挥力?经
常出现的情况是革命者最终变成了吞噬自己子女的恶魔。比这个问题更棘手的是,由不受
既定传统束缚、揭竿而起的革命所建立起来的政权如何说明自己的正当性?从什么样的资
源可以取得它的合法性论证?解决的办法往往是赋予这个新的创制一种更高超、更绝对的
根据,这个绝对根据可以是古代的“圣人”、“伟大的立法者”、“自然法和自然法的上
帝”(民族的“普遍意志”),但以权威之外的权威来解释其正当性,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8]
照例是没有任何注释表明这段话是来自崔卫平教授。而且,你是否会觉得抄袭得太“
惟妙惟肖”了?作文字改动的地方很少,其中的第一句是一例,结果还容易引起误解,仿
佛《论革命》是另外一位作者写的阐述阿伦特宪政共和思想的一本书。另一例是把“革命
子女”改成(或误成?)“革命子民”,一字之差,简直可以说是把共和国复辟成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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