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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边缘人眼中的法理学

法理学边缘人眼中的法理学


徐爱国


【关键词】人大 法理论坛 演讲
【全文】
  
  
  引言
  主持人杜先生当初要读法理学的博士,我就对他说: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学什么不好,偏要学法理学呢?好学生不应该学法理学的。有一年我参加北大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改卷,那年考中国法制史,其中有个考生,法制史完全“找不到北”。我开玩笑说,“此人对法律史一窍不通,建议学习法理学。”周教授笑笑说,爱国怎么这样贬损学法理的人啊。到今天,我还是不改变我的看法,优秀的学生是不应该学法理学的,特别是学所谓中国的法理学。
  亚里士多德把生活分为三类,后来我考察了一下,发现用他的看法可以分析一下法学院学生三种生活方式:享乐型的人要学民商法,因为毕业后容易发财;政治型的人喜欢学宪政,当然在北大学宪政容易出国;思辨型的人学法理学,因为他喜欢胡思乱想。有时候我也琢磨:中国的学生为什么喜欢学法理学?在北大、人大和法大,法理学的研究生还是考研的热门专业。因为中小学长期意识形态的教育,让他们喜欢陷入形而上学的陷阱?理想主义的教育,使他们具有拯救世人的悲天悯人英雄气概?把自己当神仙?或者,中国的学生过于富有,在选择专业的时候无教育投资风险意识?没有答案。
  一、支离破碎的中国法理学
  中国法理学追溯到什么时候?学者分歧很大,我这里不想追溯得太远,只从77年算起。近三十过去了,我们有自己的法理学吗?法理学成为了一门成熟的学科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我对中国法理学的评价只是两个词:支离破碎和惨不忍睹。
  我从两个角度来看,主流法理学的水平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个是法理学的年会,这是高手云集的学术战场,主题和主题发言者代表了当时学术的最高成就。二是统编教材,这是法学的“官方”著作。
  1,法理学年会的分析
  法理学会开了很多年会,从性质上看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以探讨学科框架为主题:其中有:法理学研究会首届学术年会(1985年,庐山),以法学的概念和法学改革的研讨为主题;全国首次法社会学理论研讨会(1987年,北京),以法社会学基本理论建构和专题研讨为主题;第二类,以专门学术为主题: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1988年,长春)第三类,以政治应时为主题:法理学研究会1986年年会(重庆),以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为主题;法理学研究会1988年年会(珠海),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为主题;法理学研究会1990年年会(合肥),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主题;民主、法制、权利、义务研讨会(1990年,大连);法理学研究会1992年年会(武汉),以人权为主题;法律与社会发展研讨会(1992年,上海);法理学研究会1993年年会(杭州),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为主题;市场经济与现代法的精神理论研讨会(1994年,大连);法理学研究会1994年年会(济南),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法理学的发展为主题;法理学研究会1995年年会(昆明),以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理学为主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讨会(1996年,北京);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1997年,北京);法理学研究会1997年年会(北京),以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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