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影片究竟想告诉观众什么?片中一个细节是,上用官窑斗彩盘在国外的拍卖价格远远高于国内的市场协议价。也许季老爷子正是瞅准了这一点才决心铤而走险的。而造成这种价差的根源在于中国境内的文物市场与境外的文物市场是隔绝的、彼此孤立的,其背后是国家对文物出口设定的住多限制。不同版本的《
文物保护法》对此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1982年和1991年《
文物保护法》
第27条:文物出口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许可出口凭证。文物出境必须从指定口岸运出。经鉴定不能出境的文物,国家可以征购。
第28条: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
2002年《
文物保护法》:
第60条: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是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第61条: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第62条:文物出境展览,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一级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出境展览的文物出境,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海关凭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放行。出境展览的文物复进境,由原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查验。
比照法律规定,可知,老收藏家要费尽心机将哥窑瓶伪装后,而不是大大方方、光明正大地带出国去,也许是因为国家早有限制文物进出境的法律规定,但这个理由要想成立的话,还必须满足该哥窑瓶属于“珍贵”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的条件,影片对此的交代似显不够:尽管影片一直暗示观众,南宋哥窑瓶是件非常珍贵的文物,但是在未经权威部门正式鉴定(而不是只经由关神眼的个人行为)的情况下,老收藏家是如何按照法律的抽象规定断定自己的哥窑瓶不能出国的结论呢?如果该瓶不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文物,只要向海关进行申报就可以了;反之,不让季老爷子将瓶子带出关去也就罢了,关神眼带领公安阻止老收藏家的举动是否过头了呢?
也许影片最大的贡献就在于,直观而形象地阐释了我国限制文物(无论是国有还是个人合法私有的)出境的政策。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则是,为什么私人不能决定其所有的财产(文物)放置的处所、出售与否以及出售的地点?为什么价值较低的文物的拥有者可以做到的事情(如携带文物出境),价值较高的文物所有者却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