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邻居
杨立新
【全文】
家弘在上一辑的卷首语中谈到了法学家的“家”,因此,我也想谈一谈法学家的“家”,只不过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谈起而已。
一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调出来,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落了户,没有了“家”的感觉。
我从18岁的时候离开家,到农村集体户插队落户,一直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其间调来调去,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单位。不管到了哪里,总是以单位为家。当然不是没有自己真正的家,但是单位这个“家”总是有特殊的意义。想一想,几年十几年的时间里,那么多人生活在一起,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生活,年长的同事、领导,像长辈,年龄差不多的像兄弟、像亲人,后来,单位中有了比自己年轻很多的同事,他们又像是自己的晚辈。亲亲热热十几人、几十人甚至百多人生活、工作在一起,真是一个大家庭。生活在其中,温暖、和谐,大家相互关心,相互照顾,感情寄托在这个家中,安安稳稳的,在“家”里工作,心情舒畅;出差在外工作,对“家”里的人和事牵肠挂肚。在外地,几个“家”里的人遇到一起,一说起“家”里的事,就是喋喋不休,没完没了。这真是每一个有“家”的人的幸福。
18岁的时候,我从中学毕业了,十几个人一起到了农村,在冰天雪地中,在“贫下中农”的帮助下,建设了自己的一个“知识青年”的家。刚开始的时候,是住在社员的家中,男生两间屋子,女生一间屋子,对面炕上住的都是农民,那就是热热闹闹的一个大“家”。生活艰苦,劳动强度大,可是我们都坚持下来了,一个温暖的家就是集体户,给了大家一个安定的中心。我们养鸡、养猪、种菜、打柴,创造了自己的生活。后来,我走了,到部队当兵了,集体户杀了自己的猪,分了肉,剩下的头蹄下水,加上粉条子,炖上一大锅“东北杀猪菜”,宴请了关心我们的社员,我也吃了离“家”饭,告别自己的知识青年兄弟姐妹,走上了风雨的征程。
23岁的时候,我进了法院的大门,开始了法官的生活。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怀疑怎么就走进了法院,当上了法官!因为那不是我追求的生活,因为怕的就是法院的无情和冷酷。可是一点也不!在法院的这个大家庭中,二十几个人的中级法院就像一个家。一走进法院,无数的人关心着你。每一个人都在关心着这个集体,关心着这个家,因此这个家真是一个和睦融洽的大家庭。那时候,生活极为困难,缺吃少喝,文化生活更为单调。可是在我们那个中级法院,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关心别人,关心整个家。一个办案组出差,弄到了二十几斤肉,冰天雪地里背回机关,一刀一刀地砍开,一斤分成一块,每个人分一斤,回家包一顿饺子,让每一个自己的小家都开开心心的吃上一顿。二十多个干部有时候机关就发十几张电影票,在家的同事把电影票送到出差的同事的家里,让他们的家属看上一场电影,自己甘愿事后听别人介绍电影故事情节。那时候,每一年都要买煤,一家买上四吨煤,一年就够了。机关派人到矿务局联系好,用火车运回来,然后一汽车、一汽车地运到各个人的家里。运煤的那几天,就是大家最快乐的日子,大家都放下工作,院长、庭长、审判员和书记员,都一齐上阵,共同操持,解决一个个小家庭的燃料问题,使大家一年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大家在一起共同劳动,共同吃喝,晚上累得快要趴下了,但是一顿啤酒灌下去,尽管脸上还是煤灰,皱纹里甚至还可能藏着煤渣,可是快乐就在大家的脸上跳跃。快乐之中,活脱脱一个欢欢乐乐的大家庭。生活在这样的大家庭中,真是其乐也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