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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公用、公投与公益诉讼

  当然,还有一部分属于文物性质的,那么这个东西有特殊的地位了,国家重要的文物,故宫博物院。包括像民国时期,很重要的一个就是当时议员说把三大殿都拆掉,建一个新的议会,但是最后说这是国家重要的文物,不能拆掉。但是,特殊定位特殊保护。如果从北京动物园来说,我说兼具了这四种东西,北京动物园是国有企业,是企业独立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不能由人大做一个决定,应该怎么进行,也不完全是这样的东西,有自主权,第二个是公用性,公园是可以让人们休闲,让少年儿童去的。第三个也可能会产生某一些危害,如果真的有SARS,或者是别的动物基因,也可能会有。第四个也有人说是文物保护,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动物园保护。因为你保护的不是动物园,如果你保护的是那个古迹,这一点我赞成,即使动物园搬,那个地方也保留古迹,如果有文物性质的话,不能搞商业开发。北京动物园来说,具有这四个特征,本身所在的地方是过去著名的一个花园,如果说起来跟清华园都差不多,具有过去王府花园的特征。也有公益性质,公用性质,也是一个企业独立经营。但是,我觉得这四里面最重要的特征是第二个,是公用性质,是人们普遍多少年来休闲、娱乐,长进动物知识,对孩子一种教育,热爱动物的公园,从我们小时候起就是这样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讲,相当于比北海更群众化、更大众化的公用场所。
  那么,如果从前三种来看,像国有财产有一些比较重大的措施,我觉得第一类问题,这个国有财产,公有财产,包括国家机关的,事业单位的,大学的,中学,小学,包括企业的,这些问题我们把它排除在我们现在所关心的,也不能要求这些问题具体财产都要人人关心,既然你也是全民财产,中国政法大学也是全民财产,全民讨论该怎么办,没有这个必要。这个是国家授权给他,他办教育,知道这个财产,没有必要很多人都去讨论,也没有必要有这种措施。但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就是属于公用性质,或者是产生一种公害性质,尤其是现在越来越重要的第三种,现在不是有一些地方已经把很可能给公民造成五损害,或者有一些毒气,或者是有一些东西污染的,爆炸的一些东西隐瞒了,我看这个跟SARS跟群众隐瞒一样,这个是犯罪。如果我周围有一个爆破厂等等,就在我家附近一百米不告诉我,这个对生命和环境都造成污染。所以,我同意这样的意见,类似公用事情或者是产生公害的东西,老百姓的知情权绝对要保障。我想去年SARS很重要的教训就是老百姓的知情权,对于危害他生命的安全,他一定要知道。同样,也可以说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老百姓经常去的地方,你现在要搬迁了,老百姓也有知情权。但是,作为保密措施,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应该说这种作风还仍然是去年非典遗留下来的一种作风的延续,我觉得应该是属于跟非典情况不一样。这是第一个涉及到财产种类跟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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