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治评论2003年:关于“严打”的法理思考

  那么如何才能跳出周期性“严打”的怪圈呢?应该说,“打”只是特殊预防,“防”才是治本之策。“严打”整治斗争,首先要“打”,但同时要“防”,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这就需要尽快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加强治安管理,做好矛盾排查和信访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一切问题的出现,总有其或深刻或肤浅的思想根源:周期性“严打”这一反常现象的出现,就与我们思维中对“严打”价值取向的理解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正确、全面地分析“严打”的价值取向是极为重要的。公正和效率是新世纪法治建设尤其是司法工作的主题和价值目标,以刑事司法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更应当在价值取向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兼容,而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片面地追求所谓的效率,否则后果可能事与愿违---周期性“严打”怪圈的出现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具体而言,“从快”式的“严打”显然对效率的追求更为明显,但这种高效率应当建立在司法公正的基础之上,是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基础上的高效率,通俗讲,就是“从快”式的“严打”应当以依法为基本前提。片面的暴风骤雨的从快容易导致对程序正义理念的扭曲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漠视。因而,“严打”期间,公正和效率的司法理念不能被人为地扭曲,而应该成为“严打”正确的价值取向。只有坚持“严打”的价值取向,才能从思维上杜绝对公平正义的轻视,确保跳出周期性“严打”的怪圈。
  结语
  思考“严打”,是为了更好地、更全面地理解“严打”这一特殊时期的非常策略,思考是有益的,同时也是必要的。从现实来说,当前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族团结,总的形势是好的,这是我们夺取“严打”整治斗争胜利的有利条件和重要保障。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正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个好的局面。个人的思考毕竟也是有限的,脱离了实践的思考更是空洞的,希望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求教于各位同仁方家,同时也期望各位能够关注“严打”,思考“严打”,并以此为契机,思索中国法治建设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参考书目:
  2001年4月4日《人民日报》社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工作》
  《江苏法制报》—“一线执法者沉思录”周建达《重惩严防在平时》
   华东政法学院—王月明--《宪法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