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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国家主义批判

  历史或许真如黑格尔和列宁所言,在螺旋上升或往复作着“圆圈运动”。社会向前发展,学术难免会回过头来翻一些老帐。“老帐”是要“翻”(翻阅之意),但某些“老帐”不能“翻”(翻案之意),至少要慎重。重新解读历史不仅必要而且必然。但应当依循诠释的“分寸道德”,失之毫厘,则谬之千里。须知,后现代的“多元”是以现代的“自由”为土壤的,而前现代与此二者却不同质。这是不能混淆的。笔者发此议论,是因为看到书中的这样一段话:
  “Antwort in Nurnberg(《纽伦堡的回答》,Berlin 2000)由法学史家Helmut Quaritsch编辑,收入了施米特在纽伦堡国际法庭的三次聆讯纪录和四篇陈词,编者写了长篇评注。施米特与纳粹政权的关系,是施米特研究中争议极大的问题,本书的材料实际上是施米特在国际法庭调查、聆讯期间的自辩词。根据调查结果、相当程度上也根据施米特的自辩,国际法庭没有将施米特列为纳粹德国战争罪犯集团成员。但作为法学史家,编者的意图不是为了再次证明施米特与纳粹政权没有同伙关系,而是要用施米特的自我辩护推翻这样的传说:纽伦堡国际法庭的审判是国际法史上的一次辉煌胜利。编者的长篇评注力图说明,纽伦堡审判所依据的原则在国际法史上无先例可循,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成为未来的国际审判援引的判例,人类还没有找到世界公认的国际法的正义原则。”(刘小枫选编:《施米特与政治法学》,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2页)
  这也许是赫 克瓦利赤的一家之言。笔者未见到这批材料,也不想在这里给洋人扣帽子,只是觉得无论如何这一立场不可取。因为他将当今诸如“法治”和“人权”这样一些最重要价值所赖以存在的基础,来了个“釜底抽薪”。笔者不由得想起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日本的一些御用学者就曾妄图利用“司法公正”和“学术自由”替侵略战争开脱:东京审判“违反了罪行法定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国际法并不追究国家行为的个人责任”以及“战胜国组成的法庭不可能公正审判”。这些狡辩被一一驳倒:反对以战争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作为实在法业已存在;从条约产生的习惯法和从文明国度法秩序中推衍出的一般法律原则也决不允许战争的罪魁祸首凭借其特殊的地位而道遥法外;无论纽伦堡法庭还是东京法庭的审判所代表的是除了轴心国以外的所有国家和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及拥护正义的人民。审判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是不容置疑的。瞬息万变的社会,给当代人带来的最大负面影响,就是传统价值的失落。经济自由必然导致思想多元,乃西方后工业国家的显著特点。日本和德国当然也不会例外。借思想自由散布历史虚无主义,以达到扭曲历史真实、掩盖法西斯的昭彰罪恶的目的,却是少数法西斯军国主义余孽的徒劳。思想的自由不能否认历史的存在,舍此,自由将走向反面。历史是一个民族生命的延续,既不可斩断,也不容歪曲。想用虚无主义来脱卸责任,更是自欺欺人。学术的任务在于帮助人们记住历史,而绝不是传播“遗忘症”。历史就是历史,它终究不会随着任何功利的需求(政治的、经济的)改变本来的面目,它在有良知的人们心中,它永远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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