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太平洋海域的海洋法律环境
西太平洋海域的海洋法律环境有如下特点:(1)海域划界未完成,主权属性不明。由于受区域海洋自然地理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西太平洋海域所有国家所提出的海洋权利主张都与其海上邻国相互冲突和重叠,历史遗留的岛屿主权归属争议和海域划界争端相当突出。从东北亚到东南亚这一弧形地带上,呈“新月形”分布了广泛的“海洋法律冲突”,引人注目的有朝鲜半岛两国的海域划界,黄海的中日韩海域划界、日韩竹岛(独岛)之争、中日钓鱼岛之争、中日韩东海海域划界、南海争端和泰国湾争端等。西太海域海洋矛盾和冲突战线漫长,热点众多,给该海域的海洋管理与控制带来了极大困难,同时也使亚太地区的国际关系始终处在动荡之中。我国在西太海域诸多海洋争端中属“众矢之的”。目前,除中越北部湾海上疆界最近划定外,与所有海上邻国都没有划定海上疆界。(2)海洋法律主张冲突。西太海域各国(有时甚至在一个国家内部),在海洋法方面的主张是冲突和分裂的。如日本在专属经济区军事利用的法律问题上,对中国主张军用船舶在其管辖海域进行军事测量活动必须经日本政府批准,而又认同美国在其管辖海域进行此类活动 。这些分裂的法律立场,在海域划界和专属经济区军事利用方面表现的尤其突出。(3)海洋活动规则林立,海洋争议此起彼伏。西太海域周边国家大多濒临海洋,以海为田经略生存,以海为路发展经济,以海为媒沟通世界。造船业、远洋渔业、海洋运输业、海洋油气和矿业、海洋科研等是其经济支柱。对海洋资源的强烈需求,加剧了国家间的海域划界争端和海洋开发纠纷,各国在本国主张的海域都实行自己的一套海洋活动规则,导致该海域尤其是争议海域内的海洋开发和利用活动混乱而无序。扣船、罚款、开枪等海上资源纠纷事件不断,各国相互抗议之声不绝于耳。(4)战略力量汇集,大国争相控制。西太海域特有的海洋地理特点,使其成为大国和力量集团为确保各自的战略利益而争相控制的海域。其中,美国在争夺中具有明显的综合优势。长期以来,美军为推行其全球霸权战略,特别是其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军事存在,不断加强对中国、朝鲜、俄罗斯等国军队的侦察监视。美国在我管辖海域及其上空的抵近侦察活动,已严重威胁我军事安全。此外,美国对亚太地区的贸易额已占其对外贸易总额的六成以上,因此也不得不加强对西太海域的控制,达到维护其在亚太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战略利益的目的。“911”以后,美国为应对海上恐怖主义威胁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双重威胁,还提出了两项安全倡议,“海上安全倡议”和“区域海上安全倡议”,希望通过前者纠集其盟国加强对海上运输的控制,即“海上交通线控制”;通过后者加强对马六甲海峡的控制,即“战略要点控制”。日本也已不满足于经济大国的地位,正追求走向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在强化美日联盟的同时,不断增强军事力量,企图在维护地区安全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不断强化其海洋立法,用海上强力推进其海洋划界法律主张。俄罗斯的战略重点虽然在欧洲,但其在亚太地区仍然具有重要的战略利益,且十分重视发展与中国、日本、印度、韩国等国家的关系。东盟国家近年来依赖自身力量维护自身利益的趋向也越来越明显,正在不断增大控制海洋的力度。马来西亚最近新组建了海上警察部队;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在马六甲海峡实施了联合巡逻等。虽然我们与南海周边国家签署了《南海行为规则宣言》,但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的行动似乎并没有因此减少。(5)海上执法力量薄弱,海洋管理水平低下。大国争相控制西太平洋海域,大多是从军事战略层面上进行的。但该海域周边国家的海上执法力量整体上仍然薄弱,海洋管控能力低下,实际管理水平仍然很低。西太海域周边国家除日本有统一的海上执法队伍外,其他国家的海上执法体系仍不健全,海上危机处置机制还不成熟。因而导致该海域成为世界上滥捕滥捞、污染排放、海盗、贩毒、武器走私、非法移民、海上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活动最多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威胁最严重的海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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