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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习札记(三):中国死刑起源探究

比较法学习札记(三):中国死刑起源探究


胡健


【关键词】死刑起源
【全文】
  中国死刑起源探究
 死刑即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亦称生命刑或极刑,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直接脱胎于原始社会的习惯。其兴盛于刑罚报复时代,泛滥于刑罚的威慑时代,失宠于刑罚的等价时代,衰弱于刑罚的矫正时代,时至今日所处的刑罚折衷时代,死刑已呈全面消亡之势 。因此,死刑的兴衰过程,鲜明地表示着刑罚由严酷走向缓和的发展趋势,体现着人类对生命价值的不断反思。考察死刑的起源,揭示死刑兴起的原因,不但有助于探寻死刑乃至刑罚发展的基本规律 ,而且可以为论证国家和法的起源提供佐证,因而应该成为学习、研究死刑和中国刑法史的基点。与此相适应,死刑的起源也构成 了刑罚创制和法律制度产生的重要标志。
 死刑起源考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死刑从何产生,即死刑渊源考;二是死刑何时产生,即死刑时间考;三是死刑如何产生和兴起,即死刑原因考。只有准确考证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才能真正搞清楚死刑的起源。
  一、死刑从何产生?——死刑渊源探究
 死刑是刑罚之一,这种刑罚方法毕竟也不是凭空出现的,它与原始社会的一些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继承或转化的关系,这些社会现象,便成为死刑的直接渊源。 换而言之,死刑脱胎于原始习惯的母体之中,需要考证的关键是,死刑究竟是由哪一种原始习惯演变而来的。
  中国死刑渊源,通说认为:死刑以原始“食人”习惯为渊源。 我国古籍中素有“古人相食”的传说:“近佛国遇有商船至其国,群起擒之,以巨竹夹而烧食之。” 在上个世纪,南美大陆和太平洋岛屿中的一些土著人中还存在着食人的现象,这的确可以说明,“古人相食”的传说并非虚构。据蔡枢衡先生考证:死刑与远古时期食人兼惩罚的习惯有关。五帝时期有五种死刑,其中有一种叫“有邦”,即用火烧熟后食之。宁汉林先生进一步指出:“有邦确实烧炙。也就是用火将罪犯烤死, 并将其肉烤熟,然后将其吃掉。这是最野蛮的死刑,显然是原始社会吃人旧俗而采用的死刑。
 笔者认为,通说有不妥之处:第一,我们姑且认为“有邦”与原始社会“食人”的习俗具有因袭关系,其实也只能说明五帝时代这一种死刑是由原始“食人”习惯演变而来,而未能说明其他四种死刑渊源。第二,蔡枢衡先生所指的“有邦”,是《尚书•皋陶》中记述的“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五种死刑之一,属于黄河中上游以黄帝为盟主的各部落的刑罚体系,与黄河中下游的以蚩尤为盟主的各部落的刑罚体系,即《尚书•吕刑》中记述的“大辟、劓、刖、宫、黔”五种刑罚显然不同。 由此可见,以“有邦”为源考证,并不能全面说明中国原始社会整个刑罚体系中“死刑”的渊源,有失偏颇。因此,死刑的渊源在于原始“食人”习惯,至少不是对死刑渊源的完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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