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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立法研究资料(一):选举方式民主化:扩大代表直选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历史选择理出一个比较清晰的脉络,那就是直接选举便于选民直接挑选自己最了解、最信任的人参加到国家权力机关中去,代表选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可以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有利于代表随时听取广大选民的意见,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因而能够使选民的民主权利能够直接得到实现,比间接选举更为理想。
  2、直接选举的制度优势
  相对而言,直接选举的制度优势更为明显:
  首先,直接选举能充分反映选民的意愿。选民根据自己对候选人的看法作出评判,中间没有被忽略、缩小、曲解或违背,选民个人权利得到了尊重和维护。一个政治上比较优秀、顾全大局的人,也可能因为某些事项或见解,引起一些选民的不满,选民根据自我环境约束条件作出的判断,从大的范围讲,也可能不那么理性,从而对候选人的选票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在政治上具有合理性,候选人的选票数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地反映了他政策执行的效果,这种影响和效果在间接选举中有可能被掩盖。
  其次,直接选举是反对官僚主义的犀利武器。直接选举中,特别是最高行政长官的直接选举中,选民的选举权与罢免权是叠合的,在权利委托的方向上是收敛的。这将使当选者真正意识到,他们的权力是来源于下面最广大的选民,而不是来源于一少部分人或上面某一级组织或个人,如果人民赋予的权力没能很好地行使,人民将收回他们的权利,他们不敢懈怠,他们的公仆意识大大增强。同时,直接选举需要有选民自己的看法和偏好,他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自己的看法和偏好,候选人的资格或当任者任期内的表现自然将纳入他的关心范围之中,他们的监督意识得以唤醒和加强。这就使当任者时时刻刻受到了千百双眼睛的注意,他们不敢恣意妄为。直接选举出来的当任者也可能会是一个不知名的人,他的政绩也许不那么突出,就象间接选举产生的当任者也有这种情况一样。但直接选举出来的最高行政长官一定不会是一个最坏的人,他一定很难酿成重大失误。
  再次,直接选举为民众的情感诉求提供了便捷稳定的机制。直接选举更有利于释放民众的心理情绪,它通过言论发泄、投票取舍等预定的法定程序,以和平理性的方式,使民众积极或消极的心理情绪得到消解和平衡。它为社会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为消化和吸纳改革政策带来的消极后果提供了较多的回旋余地。它拉近了人民与最高行政长官的距离,增强了人民对最高行政权威的亲切感和依赖感。
  最后,直接选举具有强大的政治教育功能。当人们参加直接选举时,他们将走出职业小圈子的局限,熟悉政治知识,学会理解他人,培养少数服从多数的习惯,通过达成同感和共识,采取共同的集体的政治行动。这一过程,对他们来说,将是一场真实而生动的思想政治训练。它使选民自觉成为社会中富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一员,使选民的智力水准和道德能力得到普遍提高,增强了选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十九世纪中叶法国政治家德•托克维尔曾经指出,每一个到美国旅行的人都强烈地感到,美国人在某种意义上既是一个爱国者又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这种现象与他们的民主制度密切相关,而很难说更多的是依赖于他们的物质生活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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