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晚,民商法教研室全体同仁聚会,祝贺先生的七十华诞。次日晚,先生的学生们雅集于雅月餐厅,为先生做寿,叶林、林嘉、刘兆年、郭锋、官以徳、汤欣、查松、薛峰、李井杓等参加。次年,先生从教学岗位上退下来,但院方仍然返聘先生指导博士研究生。近两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聘请先生担任法政学院名誉院长,先生二00三年、二00四年还要南下给学生讲课。所以说,一字之易,缘结法学,此乃天命,先生也就率性而为,一路走到今天。
答辩延迟 至再至三
我在博士论文答辩的事情上,因着自己的任性,曾经给赵老师增添了许多麻烦,但先生待人以宽以诚,至再至三地原谅我、成全我,甚至连自己的令名也不顾惜。对此我一直心怀愧疚。
这件事儿得追溯到我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动机。我之想考博,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读书。想读书,是因为战栗于时间的无情:若以八十为度,人生不过二万多个日夜。倘能日尽一书,原也不过二万余书。刨去因为上学而不得不读教科书的时间,真正能随心所欲读书的时间就更少。何况有一些必不可少的睡觉吃饭、会客聊天,得占去相当一部分的时间,上帝留给我们的时间实在少得可怜。我们还得去学会爱和创造、还得应付疾病苦痛。如此七折八扣,生命的“净值”还剩下多少?人生如朝露,方生方灭。
要想读书,既得有闲,又得有点儿钱。适合于读书之地,莫过于寺院或校园。一切朝九晚五、需要坐班的行当,自不会考虑。六根不净,释门难入。如此便只有作教师这一条路。而要做教师,没有博士学位不成。上海那时没有一家大学具备法学博士的授予权,而且民法的博士点也都在北京。鲁迅先生的日记,钱宾四先生的《师友杂忆》,勾起我对文化古都的无限向往,这多少抵消了自己对北方饮食方面的顾虑。一九九三年,人大民法的博士生导师就赵老师一个人,所以当年民商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也只招了我一个。我是应届硕士毕业考上来的,岁数小,难免年轻气盛,器小易盈。
那时有人说法学幼稚,我也就幼稚地认为:法学乃雕虫小技,法学界多的是有知识没文化的人。平时过先生处,最喜欢听的也是法学以外的掌故,诸如顾绣、海运仓、果子市的商铺、珠市口以东天坛以北的古代水道之类。在读期间,我镇日里东跑西颠,人大的书摊,北大小东门外边的书摊,中国书店的各个分号,什么海淀的、灯市东口的、西单的、新开胡同的、西绒线胡同西头的,琉璃厂的书肆,隆福寺原修绠堂的所在,无不履及。访书、买书、读书、校书,几乎到了玩物丧志的程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博士生的学制一般以三年为期,因为学习费用、生活费用概由国家负担,国家自然不可能无限期地负担下去。偏偏我又上了林毓生先生的当。林先生在《中国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一书里说,芝加哥大学的乃孚研究所,培养博士用的是“比慢”的功夫。要求学生精读原典,鼓励学生的创造性。这样一来,没有四、五年是拿不到博士学位的。我便觉得培养博士,限期答辩,不合规律。其次,按照人大法学院的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12万。但我认为真正属于自己的观点,只要五千到一万字即可尽述,硬是要我长篇大论,无异于“掺沙子”。当然,自己生性散漫,受不得半点压迫,喜欢无拘无束地看书,紧张不起来,这是最重要的原因。后来留校任教,教学任务、《民商法学》的编辑任务压过来,无暇再重拾论文。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申请推迟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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