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与第一案均为奥运会参赛名额分配,且上诉方均是由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工作失误而失去了参赛资格,但为什么结果截然相反,对这两个案件进行仔细的考察,我们会发现,它们的诉因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直接根据FEI的替补方案提出的上诉请求,而后者则是以名额空缺对皮划艇运动发展不利这一理由提出的上诉,根据《仲裁规则》第16条之规定:仲裁庭应当有完全的权力认定申请书所基于的事实。也就是说,仲裁庭只会就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而做出裁决,而不会去考察其他原因。那么很显然,后者的诉因就很难获得仲裁庭的支持,可见,在向临时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时合适的诉因是极为重要的。
这三起运动员资格案中,两起案件中上诉人的请求获得了仲裁庭的支持,AHD在本届奥运会上的实践有力地证明了,其设立是为了加强而不是减少运动员的权利。奥林匹克的精神在于高水平运动员之间的竞争,在于更多人的参与。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本届奥运会的第一案是这一精神的最有力的注脚,尽管按照规则,法国运动员已经获得的参赛资格可能会被取消,但这一错误是FEI造成的,因而为了公平和友谊,IOC可以通过行使自己增加比赛名额的职权来达成这一目的,AHD在裁决书中的建议是合理更合情的。
五、有关比赛结果纠纷的案件
案件七:[16] 在马术个人赛及团体赛中,德国获得的两枚金牌被取消,因为场内裁判认为德国选手豪伊(Hoy)在比赛中两次违规,扣除了豪伊的分数,德国队不服,向裁判上诉委员会上诉,裁判委员会认为,赛场内裁判的判罚考虑到了时间因素,但一名运动员不应该因为组委会的技术失误而受到惩罚,这与骑师本人的表现无关,因此霍伊的两次犯规都不应该被扣分,德国队取得金牌。但其他的参赛队伍法国队、英国队和美国队不服,向AHD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取消德国队的金牌。
本案的事实是:在周三举行的马术团体跳跃赛中,豪伊应该在17时30分出场,17时29分铃声响起,开始倒计时45秒,在这45秒内豪伊应该进场开始比赛,在时间还剩下10秒的时候,豪伊的马越过了起跑线,这时她却发现应该继续运行的比赛计时表竟然停下了,豪伊调转马头,回到起跑线后,这个动作恰好消耗了14秒的时间,计时员重新调整了时钟到45秒的时间,这一次一切正常,豪伊完成了比赛,然而在马术的规则中是不允许一个骑师两次通过起跑线的,裁判因为她所耽误的14秒时间而罚去她14分。
仲裁庭认为豪伊违规是一个事实问题,裁判上诉委员会无权将事实问题转换为一个与对规则解释有关的法律问题,而且根据FEI的规则170.2.1,对场内裁判结果提出的上诉是不能被受理的。仲裁庭最终推翻了裁判上诉委员会的决定,豪伊的排名到了第九位,德国的团体赛排名因此到了第四位。德国的个人和团体马术金牌最终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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