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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现行民事裁判执行体制的批判观点及改革思路的点滴置疑

  据说,目前“民事强制执行法”正在酝酿之中。无论最终结果是将民事强制执行的内容重新纳入民事诉讼法,还是制定独立的执行法,我个人希望,上述两种认识上的偏差,不要成为主导新法制定的主流。
  三、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强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的一名公务员,具体业务是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常看到许多单位、个人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致使巨额国有银行资金流失。我个人认为,不搞好配套法规、制度的建设,片面强调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其结果会是灾难性的。它不仅不会很好地保护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损害国家利益,结果只能是保护了少数投机分子。
  杨德寿撰文《由“执行难”论我国现阶段的法律缺陷》,提出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完善对民事主题特别是自然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的法律调整。我非常赞成这种意见。
  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的确立,对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防止国家机关乱收费、乱摊派等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确立这种申报制度,在目前难度很大。从我的专业背景角度出发,我的意见是,通过配套的金融法规,诱导社会成员减少现金交易,使全社会主要资金流的各个环节都在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使资金账户成为标识财产存量和流量的一种手段。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
  以上就本人接触到的一些有关民事裁判执行体制改革的观念和思路进行了粗浅的评述。具体的一些问题还有待今后深入学习和思考。无论如何,本人的愿望是良好的,都是期待我国的司法体系能够更加完善,尽早投入良性运行。不当之处,请各位读者指正!
  
  2004年2月13日(格林威治时间)截稿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图书馆
  
【参考文献】“CIVIL LITIGATION” by John O’Hare & Kevin Browne © Sweet & Maxwell Ltd., London, 2003 来源: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图书馆(The John Rylands University Library of Manchester) 《民事执行的司法性质分析》作者:刘艳芳 、於恒强(安徽大学法学院)来源:因特网 《由“执行难”论我国现阶段的法律缺陷》作者:杨德寿来源:因特网 《法院执行难问题解析》作者: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来源:因特网 《设立执行程序调查措施之构想》作者:付顺华(湖北省南漳县法院执行工作局)来源:因特网(“小法官个人网”)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作者:常怡来源:因特网 《重新认识“执行难”,树立正确的民事执行理念》作者:刘国兴、刘赞强(顺德法院)来源:因特网 《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作者: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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