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福利国家的目标对于人权的保障有着非常重大而积极的意义。因为它关注的都是人最低限度的权利的满足(如生存权、受抚养权、受帮助权等)。而财税系现代福利国家之重要工具,税法作为规范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法律制度,对实现福利国家的目标,保障人权起着深远影响。基于纳税人立场构筑的租税概念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租税概念,它以维护纳税人、国民的福利为核心内容。 [14]现代租税国家必须在不侵犯公民人格权、财产权等基本人权的前提下,运用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积极参与福利国家目标的实现,以对人权中的公平理念给予充分的保障。
为实现这一目标,现代税法可以从以下方面发挥其职能:立法开征一些福利性质的税种如社会保障税,为达到福利国家目标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②通过法律监督规范政府的公共教育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行为,增加政府税收支出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专税专用、专款专用,从而保障福利国家目标的实现;③通过一系列长期的减税法案,从根本上减轻人民的税负,增进社会福利。以美国为例,布什总统在2003年签署的《就业与增长法案》,就为九千一百万纳税人平均每人减税1126美元。 [15]而在过去的三年中,美国已经经历了三次减税。 [16]这些措施为实现税法与人权的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刘继虎, 中南大学法学院。
后易,中南大学法学院。
【注释】徐世虹.:《中国法制通史》(第二卷).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24。 张传玺.:《简明中国古代史》(第二版).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415—416。 丁一.: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最低法律标准 —— 一种人权的视角,财税法论丛(第2卷).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 76。 同上。 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第四版). 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34。 刘学峰 冯绍伍:国外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基本做法及借鉴. 涉外税务,1999(8),34。 邱慈孙.:美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简介. 江西财税与会计,1999(8), 47。 刘溶沧、杨之刚.:财政学论纲.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24。 黄俊杰.:税捐正义之维护者,《台大法学论丛》,第32卷第6期。 漆多俊.:论权力.法学研究,2001(1)。 同上。 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台湾月旦出版社,1997,12。 同上。 丁一: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最低法律标准 —— 一种人权的视角. 财税法论丛(第2卷).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 76。 The Jobs and Growth Act of 2003, Source: www.whitehouse.gov/。 ]Tax Hikers are Relics of Past, Source: www.usatoday.com/news/opinion/editirials/2004—05— 16—oppose_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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