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督原因
1、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因素。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目前,企业内部监督控制有着局限性,内部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独立,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做假帐。
2、社会监督不力。社会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政府监督大于社会监督力度,职责交叉,企业领导又是政府指派,使检查与被检查藕断丝连。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在人员数量上,现有注册会计师数量与按注册会计师依法承担的审计职责要求的数量存在很大差距;在素质上,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素质偏低、偏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松驰的问题。这都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创造了条件。
3、相关部门监督不力。税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在对会计信息监督方面的配合不够和执法不严等也是非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会计法律法规准则等制度缺陷因素
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个别企业利用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采取形式上合法而实质上违反基本会计原则的大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高企业利润,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虚拟资产、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和进行违规会计处理,造成了企业经济交易的失真。
(四)执法因素
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
(五)技术因素
将电子计算机引入会计工作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除了由于计算机硬软件技术设计本身不成熟的原因会造成合法的会计信息失真外,还有许多会计信息失真是因为软件设计时即故意预留入口使自己有权访问该系统和由于会计人员的计算机技术水平不高,甚至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问题导致的。
(六)经济体制因素
政企不分,使企业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经营者,一些政府部门经常干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企业很摆脱企业主管部门和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干预。一些部门为夸大政绩或出于一些特殊目的,不顾企业实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状况,往往以行政命令方式给企业硬性下达各项经济指标,以便迎合有关部门的需要。尤其是国有企业及国家投资为主企业中,企业的主要领导成员均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派或任命,政治色彩浓厚,使企业领导不能专心发展企业,更注重自己是否能提升。而且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行政任命使国有企业中的代理控制十分严重,非国有企业中,权力集中的问题也十分严重,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这都增加了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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