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改让效率与公平之调再次弹起
李绍章
【关键词】个税法;效率;公平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且专门为此召开了立法听证会,最高立法机关之所以如此重视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个税法的修改牵涉到亿万民众的切身财产利益。可以说,一个起征点的稍稍变化将会敏感地触动纳税人的心灵;一个税率的微微波动,将会迅速吸引纳税人的视线。不仅如此,个税法作为我国税收制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变动也会给社会财富资源配置乃至整个社会系统运行带来“牵一发动全身”的影响。因此,本次个税法的修改时刻受到百姓密切关注,也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一个热门话题。人们各抒己见、议论纷纷,挥洒出了自己对个税法高涨的参与热情。尽管是众说纷纭,但有一个共同关心的主题是有着广泛共识的,那就是普通百姓无不想盼望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则来调整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于是我们可以说,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又掀起了效率与公平这个老话题的讨论热潮,让效率与公平的老调再次弹起。
然而,在这一片片欢呼声的背后,却也掺杂着来自一些专业人士的异样的声音。笔者认为有两种说法应格外引起人们的注意,甚至应该加以警惕。一种说法是靠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不可能实现社会公平,认为个人所得税反映着公平问题的严重冲突,无法抹平收入差距,我们现在的贫富差距拉大,主要是因为收入初次分配极为不公导致的,甚至提出人们的收入、财富存在差距也是一种公平,进而得出“想依靠个税来达到社会公平很难实现”的结论;还有一种说法是“效率优先”在我国目前还没有过时,认为作为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国,更多的关注分配之公平和社会福利是不合时宜的,高喊通过个税来实现社会公平是违背“效率优先”政策的。显然,这都是在个税法修改过程中对提高起征点意见唱出的“反调”。
笔者暂且把前一种说法称为“公平实现论”,把后一种说法称为“效率优先论”。应该说,这些观点并非不可理喻,从某一个视角来评判的话,也自有其道理。如,公平实现论看到了公平实现手段的多样化,并以此提醒人们不要指望通过个税实现社会公平,是对公平实现手段的客观解读;效率优先论从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国家的实际国情出发,认为效率优先政策使我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折射出了一种实事求是的眼光。可是,这些说法的一个最大硬伤就是:要么把社会公平抽象化,要么片面强调国家和社会公益,而没有认识到个人所得税在维护人与人之间财产秩序的重要意义。尽管
个人所得税法在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但是完善这部法律、合理确定税负却对社会公平的逐步推进甚至人们生存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反对论者一再提出种种理论上的借口来对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说“不”,这是在个税法功能上的肤浅认识或者是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