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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辈子不愿做人?

  当黄金的重量终于压垮了良心,天下的眼泪终于成为一个止不住的问号,我们为逝去的昨天哭泣时,上面的人终于发现“有时候活的好累”下辈子需要猴心,殊不知天下的百姓要得是什么的心?
  统治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了林林总总的法律制度,上升到国家意志,社会的意志,把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定为越轨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越轨行为都是犯罪,犯罪是一个法律范畴,而法律一直在变化(很伤感的一件事,10月27日上午终于学完了公司法,下午新的《公司法》就出台了,除了苦笑还能有什么表情呢?)法律不断增加新的犯罪条目,减除旧的不适用的条款,现在可以做的自由的事,在过去将来可能就是犯罪行为,随着执政集团意志和掌握权力的群体的变化,法律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君临全法域的条款似乎在任何一国的宪法中能找到,不管是实是虚,就那么定了,但要是真在实践生活中,如果真能以违法的性质而不是违法者的身份来决定惩罚。那么天下就大同了。在“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年代”曹操只不过是割发代首,君主也只是颁布“罪己诏”而已,表面工夫做足,底下山呼“吾皇圣明”,在现代社会中,权力集团的价值观和社会准则,在对应该怎么办与实际怎么办之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责问起来,原来是效法美国“司法斟酌权”,呸!国内的法律都没学好,还效法美国了呢!在杂文月刊上看到一则小文“本案正在调查”内容偷懒录下:本案正在调查,好一句认真的空话。从秋说到春,从夏说到冬,不死也不活,不丢又不抓,不明又不白,不问又不查,嘴上号称“从严”,实为作秀“放纵”,十年光阴已过,本案还是正在调查。在这里,所谓的民主自由法制犹如用竹篮打水,到社会的地层,早于一场空了。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自由,民主,平等理论上讲是最发达的国家,但同时我们又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不明白什么是自由的真正概念,劳里埃从自由主义宽容的角度讲的一段话,是被全世界公认为的迄今为止关于自由主义宽容精神的最精彩的一段话:我们是否被告知,由于有些人是反对自由的,因此不应该给予他们自由吗?在我自己的学说和欢乐之中,自由的光辉不仅照耀自由的朋友,也照耀着自由的敌人。再回过头来看看专政,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剥夺敌人的自由,那是真正的自由吗?毫无疑问,在提倡自由的同时又无形的抵挡着自由。
  关于法制的问题还有很多,不是简单的三言两语就能道清说明的,当今的法制等犹如一条蜿蜒逶迤的毒蛇,通体光滑,似乎完美,一口毒牙,威慑力极强,多少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可有时被人找到致命的破绽,一口毒牙无济于事,对于无奈的理解,似乎总在七寸处;自由犹如威猛的狮子,但凶猛狰狞的形象大多数在银行的门口,但只是无实际意义的雕像,春天已经到了,森林里的花开了?你有多少年没有在崇山峻岭中游荡呼啸了?难道,有些自由的美梦永远只能在立法者的一相情愿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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