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细化人员限制。现役军人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医护人员、教职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直销企业正式员工配偶及子女、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形式的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以及法律法规明令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8类人员都不能从事直销业务
2、准入考核。条例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3、系统检查。直销企业要公开推销员的奖金等信息,电脑系统要接受检查,包括黑名单禁入、产品宣传、出版物发行、培训组织、产品销售、房屋租赁、市场巡查、有奖举报、不良记录和警示信息等都将是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局的任务。
4、从事多层次直销的企业活动和人员要具有透明度,企业必须制订活动规则,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合同。企业负责按现行规定扣除从业人员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5、强化违法制裁。条例针对传销活动中的不同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加人员,予以告诫;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条例还规定,对于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由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良性直销走强企之路
直销立法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空前的关注,我们必须以更加理性的眼光来对待直销问题。不仅仅只能停留在立法层面,更重要的是要将眼光放到直销行业开放后的管理和发展。直销企业人士称,世界直销业的发展都是从单层次到多层次,这是市场发展的趋势;立法也是从严起步,谨慎发展。多层次计酬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国家都会对营销队伍的人员素质、层次规模和发展速度作出渐次放开的市场安排。
1、强化产品内涵,加强品牌竞争力,依托高品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打造稳固客户群。拉拢客户的不是天花乱坠的广告,而是具有超强竞争力的产品和优良、周到的售后服务。
2、提高员工忠诚度。假使掌握客户资料的销售人员因为缺乏对公司的热爱而跳槽,势必影响一个阶段的公司产品或服务销售。安利公司发现一种叫做“ERG”的理论,根据中国国情,安利将销售代表的需求分为3类:生存需求(Existenceneeds),即生理及安全方面的物质需求;关系需求(Relatednessneeds),与人际关系及社会结构有关的方面,如被爱、有人需要和得到承认;成长需求(Growthneeds)与个人进步及成长有关的方面,即: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能否满足,影响着销售代表的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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