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这些后学感慨不已的是,这样一位理性而冷峻的宪法学家,在“城头换了大王旗”之后却也不免于天真,有过小小的热闹,跑龙套而乐得不自知。一如当时的大多数知识界精英,“只要国家好,自己怎么都行”。一九五七年,在北京政法学院院长座上,先是被迫揭批他人,不旋踵即成“罗章联盟”的“大阴谋家”,与法学界戏污为“山中宰相”的韩德培等名教授同被冠以“大右派”衔,结束了“当花瓶”的历史使命,从此匿踪二十余载。洋洋万言的检讨,题为“我的罪行”,23 其之痛自诋辱,今人读来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在当时却是常态。更有甚者,被自己的弟子“以革命的名义”严词叱责、当众唾骂,普天之下,恐怕是这一代中国知识分子独有的辛酸人生。再度复出,已是耄耋老人,韶华不再,虽有重上台面的场合,毕竟虚应而已。一九七二年,费正清来华访问,据说是周恩来的安排,钱端升衔命作陪,以“加重语气”告诉老友:“中国将在今后5000年内遵循马克思主义”,24 打擦边球,却已是冷心肠说热话,外圆内方了,可见他毫不糊涂。晚年订定的《钱端升学术论著自选集》所撰“自述”中,居然将皮包公司性质的“东北法制心理函授学院”名誉顾问一衔都列上,又说明了他对世事的迷朦。而更让后人唏嘘的是,据中国政法大学的老辈语我,终其后半生,“钱老”似乎均不曾认同自己的“政法学院”这一段人生,可见一个非学术性的培训“枪杆子刀把子”的机构,终不能成为书生托命的真正家园。事实上,一九八九年底,一位政法大学的退休“司机”还当众兴奋地说过:“罗典荣?钱端升?哼,他妈的,那时我们想骂就骂!想打就打!”此为我目见亲闻,因为就是他唾沫星子横飞着冲我这个曾经有几天不愿吃饭的“青年教师”说的。赵宝煦教授谓钱先生的“一生遭遇”恰恰“与祖国的曲折发展和凯歌行进同节拍、共命运”,25 语虽简略,甚至“豪迈”,而在笔者读来,其实深含辛酸,——连表达辛酸都小心翼翼、深怕触雷的辛酸。
一九八八年,梁漱溟以“注重传统文化,顺应世界潮流”为嘱撒手人寰,萧公权先生则已先此七年客死他乡,如其弟子所赋,“隔海江山烟雾外,销尽风流心力殆”。26而他的清华老同事钱端升则在安详中迎来米寿,过去揭发、批斗过他的“青年讲师”们,亦已年近花甲,正在以亡羊补牢的方式欢度自己的“学术青春”,此时执弟子礼惟恐不恭。暮岁回首,在上集“自序”中,老人坦言“对实际政治的天真”,感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平静前瞻,嗟求“读者若能以我为戒不亦可乎!”27 已是冷热交集,亦圆亦方了。
异国他乡孤寂的时光里,我有时翻钱先生的文集,往往不禁想起“智慧的猫头鹰只在黄昏降临时展翅”这句话,总有今昔何昔、世事云烟之叹!揣度斯旨,摩挲永逝的时光,后来的宪法学从业者应否自问:所“戒”者何?
1998年2月初稿于墨尔本
2000年6月再改于北京,2003年10月定稿于北京
【注释】① 钱端升:“评立宪运动及宪草修正案”, 原载《东方杂志》(1934年)第31卷第19号,重印于《钱端升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页460。以下所引钱氏论述均出自该集,只注明篇名和页码。
② 钱端升:“评立宪运动及宪草修正案”,页460-1。
③ 钱先生曾撰有“民主政治乎?极权国家乎?”专文讨论这一问题,发表于《东方杂志》(1934)第31卷第1号。并参详单世联:“三十年代的法西斯主义”,见网页www.winds.163.net.
④ 钱端升:“评立宪运动及宪草修正案”,页461。
⑤ 钱端升:“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页478。
⑥ 钱端升:“一个民享与民治政府的展望”,页626。
⑦ 以上引文分别详黄仁宇著、张逸安译:《黄河青山——黄仁宇回忆录》(北京:三联书店,2001),页194、198、202和232。
⑧ 威廉·S·斯焘克思:《拉丁美洲政治》(纽约:克罗威尔出版公司,1959),页457 (William S. Stokes, Latin American Politics, New York: Crowell Co., 1959)。
⑨ 详梁漱溟“宪政建筑在什么上面”,收《梁漱溟全集》(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卷6,页463-8;“由当前
宪法问题谈到今后党派合作”,同上,页729-36。并参详拙文:“
宪法与帐单”,载《读书》(北京)1998年第3期,页102-7,收见拙集:《说法活法立法》(增订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⑩ 钱端升,“评立宪运动及宪草修正案”,页468。
11 钱端升,“评立宪运动及宪草修正案”,页462。
12 钱端升:“政治活动应制度化”(写于1935年),页500。
13 参详陈志让:“洪宪帝制的一些问题”,收见《中华民国初期历史研讨会论文集》(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页5-30;张启荣:“有贺长雄、古德诺与民国初年的宪政体制问题”,载《二十一世纪》(香港)1997年总第42期,页47-58;郅玉汝:“袁世凯的
宪法顾问古德诺”,载《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20编《民初政治》(2)(台北:商务印书馆,1985),页135-147。
14 梁漱溟:“中国党派问题的前途”,收见《梁漱溟全集》卷6,页578。
15 钱端升:“政治活动应制度化”,页500。
16 钱端升,“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页486。
17 钱端升,“评立宪运动及宪草修正案”,页463。
18 钱端升:“评立宪运动及宪草修正案”,页465、467。
19 钱端升:“一个民享与民治政府的展望”,页628-9。
20 钱端升:“一个民享与民治政府的展望”,页627-8。
21 详梁漱溟:“中国此刻尚不到有
宪法成功的时候”(1934年),收见《梁漱溟全集》卷5,页469。
22 钱端升:“我的自述”,页696。
23 钱端升:“我的罪行”,载《人民日报》(北京)1957年8月6日。参详拙文:“书生事业 无限江山——关于近世中国五代法学家及其志业的一个学术史研究”第二部分关于钱氏的论述,载《清华法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第四卷。
24 这一段情节,详陆惠勤等译、章竞生校:《费正清对华回忆录》(上海:知识出版社,1991),页507-508。
25 赵宝煦:“拳拳爱国心,殷殷报国情”,载《钱端升纪念文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页17。并参详汪子嵩:“政治学家的天真”,载《读书》(北京)1994年第6期,页15-23。
26 参详汪荣祖教授为萧公权先生《宪政与民主》(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一书所作的“弁言”。
27 《钱端升学术论著自选集·自序》,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