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从孙袁妥协到“二次革命”——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验

  另一偏差也是由他们两人造成的。1912年9月25日,《政府公报》民国元年第149号公布了袁世凯、孙文、黄兴、黎元洪《协商订定内政大纲八条》:“一、立国取统一制度。二、主持是非善恶之真公道,以正民俗。三、暂时收束武备,先储备海陆军人才。四、开放门户,输入外资,兴办铁路、矿山,建置钢铁工厂,以厚民生。五、提倡资助国民实业,先着手于农、林、工、商。六、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权主义,其余斟酌各省情形,兼采地方分权主义。七、迅速整理财政。八、竭力调和党见,维持秩序,为承认之根本。”[26]正如当时上海《时报》所说:“八政见之最要者为外资输入与集权限制之两条。”[27]对这八条稍加考量,不难发现它有一大特点:没有显示民主共和制度的特点。如果把它放在清帝国最后10年的新政时期,当时的朝廷和包括袁世凯在内的中央和地方大臣也会欣然接受。
  与国民党既定的政纲相比较,被孙文抛弃的恰恰是为民主共和制度奠立牢固基础的部分。一是只字未提国民党孜孜以求的政党内阁和议会制度。《国民党宣言》曾尖锐地提出:“夫共和立宪国之政治,在理未有不以政党为其中心势力,而其共和立宪犹可信者。而今仍不然,则中国虽谓为无共和立宪国之实质焉可也。嗟乎!兴言及此,我国人其尚不知所以自反乎?我国人之有志从事于政党者,其尚不知所以自处之道乎?”[28]二是忽略了国民党五条政纲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发展地方自治”。提出这一条为的是“将以练国民之能力,养共和之基础,补中央之所未逮也。”而其终极目的则是“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29]要是说孙文在公开场合还说点“尊重议院”[30]之类的话,与袁世凯的13次会谈中,则根本没有把这一重要问题摆到议事日程上。
  后来,孙文曾自我辩解,仿彿民国建立后,他是行约法之治,实行地方自治的提倡者,只因“后知后觉”的国民党其他领导人反对,才无法实行,并导致革命的失败。看看他是怎么说的吧:“乃于民国建元之初,予则极力主张施行革命方略,以达革命建设之目的,实行三民主义,而吾党之士期期以为不可……此予之所以萌退志,而于南京政府成立之后,仍继续停战,重开和议也。”[31]所谓“革命方略”就是夺取政权后至实行宪政之前,要有一个实行“训政”的过渡时期,“在此时期,行约法之治,以训导人民,实行地方自治。惜当时同志不明其故,不行予之主张。”[32]如此说来,在民国元年,他不愧是实行地方自治,推进民主政治的先行者。
  不过,这些事后的辩解,迄今无法找到足于证实的可靠史料。反证倒有不少。首先,“南京政府成立之后,仍继续停战,重开和议”的根本原因是财政支绌;说其中包含着革命领袖之间路线斗争的玄机,纯属信口开河。其次,当时他反复宣扬的是一民(民生)主义,更具体点则是修20万里铁路,民主政治体制的建立和巩固,实际上已排除在他视野之外。再次,当议及政治时,他满脑子都是中央集权。就任临时大总统的第一天,向海内外宣布五条“政务之方针”,依次是“民族之统一”、“领土之统一”、“军政之统一”、“内治之统一”、“财政之统一”,居然矢口不谈民主政治体制的建立和巩固。念念不忘的是铁路和中央集权,难怪在与袁世凯商定施政大纲时有意无意地置诸脑后的,恰恰是民主政治体制和发展地方自治的内容。
  要是说这些辩解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证明孙文急于表白,他是致力于推进民主共和制度建设的伟大政治领袖,而不是厌弃政治沉迷于铁路的实业主义者。这倒成了宋教仁等人的纲领比较符合实际的又一佐证。无论怎样辩解,综合以上情况,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孙文当时提出的纲领和实际行动,都与中国历史行程对一个政治家的要求不相符合。这是他在辛亥革命后的一个重大迷误。
  在张振武案中进退失据
  20世纪中国的一大问题是建立民主政治体制的努力一再受挫。继清末立宪运动后,理应随辛亥革命而至的民主共和制度也是昙花一现。有的史家甚至据此推出一个结论:议会制民主根本不适合中国;民初的政争宣告了议会民主在中国的破产。
  其实,当时的政争没有发展成为推动中国公民提高自由、民主、法治意识,巩固民主政治制度的坚韧、持久的斗争,是孙文等人认识错误、处置不当的恶果,而与议会和民主制度是否适用于中国风马牛不相及。
  以掀起轩然大波的张振武案为例。这个案子发生在1912年8月。张氏是武昌起义的领导人之一,曾任湖北军政府的军务部副部长。副总统黎元洪推荐他出任大总统顾问(张拒绝)、东省屯垦使、蒙古调查员等职,暗地里却于1919年8月13日密电袁世凯,要求“将张振武立予正法。其随行方维……并乞一律处决”。理由是:“虽为有功,乃怙权结党,桀骜自恣。赴沪购枪,吞蚀巨款。当武昌二次蠢动之时,人心皇皇,振武暗煽将校团乘机思逞。幸该团员深明大义,不为所惑……大总统有蒙古调查员之命。振武抵京后,复要求发巨款,设专局,一言未遂,潜行归鄂。飞扬跋扈,可见一斑。近更蛊惑军士,勾结土匪,破坏共和,昌谋不轨……冒政党之名义,以遂其影射之谋;借报馆之揄扬,以掩其凶横之迹。”[33]于是,袁世凯和陆军部长段祺瑞下令,于8月15晚将张振武及随行的湖北将校团团长方维逮捕,16日凌晨1点在军政执法处枪决。
  这件屠杀革命功臣的事件,立即激起轩然大波,舆论和各界人士纷纷声讨;参议院参议员一再质询;迫使袁世凯公布了黎元洪的密电。中国同盟会本部决定革去黎元洪的协理一职,并将他开除出盟。
   对袁、黎的倒行逆施揭露最为淋漓尽致的是湖北20位参议员的联名质询。他们一一批驳强加给张振武的五项罪名:
  1,“起义期间,振武赴沪购枪,已由都督会同军政各界,开特别会议,根据清单逐一核销 ,当时并无异言……乃事逾数月,忽翻前案,死者含冤,闻者酸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