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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意见·自序

  要的是互相尊重而非打压消音,所以在作成解释之际一并公布个
  别大法官的不同或协同意见书,虽然可能有损于多数解释的权威
  性,但是更深刻体现了包容多元的宪政理念,并且可以促成进一
  步的沟通讨论,为后续的宪政发展积蓄能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该如何在坚持与妥协之间求其平衡,
  拿捏自己的尺度,对一个大法官而言,是至为严肃的司法哲学课
  题。个人以为,认真参与审议,应该是身为大法官最重要的工作
  伦理;我们应该要倾听不同的意见,在讨论过程中时时反省自己
  的法律确信,而且也应该尝试去用其它人可以听进去的话来说服
  别人。倘若在思辩讨论之后仍无法认同多数大法官的意见,我觉
  得一个大法官还是要勇敢地表达自己的不同或者协同意见,以对
  社会以及对自己的良心交待;毕竟,持续不断的批判讨论,总比
  一言堂式的权威决定,更能反应多元开放社会的政治情况,促进
  宪政理念的成长。当然,不同意见写多了,也有可能会被视为
  「异议份子」(maverick),因而更不容易说服其它大法官去认同
  自己的法律意见。什么时候应该坚持自己的主张?什么时候又应
  该有所折冲妥协?要想潇洒地进退,实在是一门艺术。
  
  在第六届大法官九年的任期中,个人有幸能与其它同仁切磋
  宪法学理,砥砺司法良心,在宪法守护者的岗位上,努力实践宪
  法对于人权的许诺,也尽力尝试深化、巩固台湾的宪政民主。虽
  然大法官的若干解释还有检讨反省的空间,但是整体而言,社会
  各界对于大法官的功能,已经有更深刻的肯认与期待。本于「法
  官不语」的职务伦理,就社会对大法官解释不够清楚的质疑,或
  对书写不同、协同意见书的心路历程,大法官们向来甚少对外说
  明。不过,倘若在时过境迁之后,大家能够跳脱以往的成见与情
  绪,从比较宏观的视角,重新检视既有的书面数据,则无待于秘
  辛之公开,我们或许还是可以对大法官释宪所触及的政治与学理
  争议,获得更进一步的体认。
  
  本书除辑录个人九年任内所发表的的不同意见书与协同意见
  书,并以之对照于多数通过的解释文与解释理由外,也一并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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