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同上,第一部份,33(3) & (4)。
12。Ford v. Quebec (Attorney General) 2 S.C.R. 712, 733-42.
13。对德和约,1919年6月28日,225 Consol. T.S. 189-393.
14。见Peter H. Merkl, The Origin of the West German Republic 154-60 (1963).
15。见Brun-Otto Bryde, Verfassungsentwicklung 153 (1982).
16。就日本的案例来说,以我所知,尚不足以发表什么高见。但我还是可以不失公允地说,和德国的情形一样,日本也经历了灾难性的战败,军事占领,甚至更明显的外来影响。
17。我曾从不同角度讨论这个扩散过程。见布鲁斯。埃克曼,自由主义革命的未来,第5-24页 (1992)。
18。显然,这并不是全部的历史。至于最近的研究成果,可见Arend Lijphart, 印度民主的之谜:一个综合的解释, 90 Am. Pol. Sci. Rev. 258 (1996) (该文认为,尽管存在着深刻的社会分裂,印度的成功可以归结于它的权力分享的民主制度。这与多数主义和赢家独占一切的制度大相径庭);另见Philippe Van Parijs, 正义与民主:它们不能够兼而有之吗?,4 J. Pol. Phil. 101, 111-13 (1996) (此文认为,权力分享的制度可以在民主与正义之间导致比较和谐的关系)。
19。在其论著印度的建国经历:以印度的革命传统为背景的本土
宪法产生模式中,Sarbani Sen 对印度
宪法的思想与政治源泉作了最好的阐述, (1995) (unpublished JSD dissertation, Yale University) (on file with author)。Sen 的论文以印度建国结束。过去半个世纪里,另人信服的关于立宪主义作用的研究绝无仅有。Marcc Galanter 的重要著作当代印度的法律与社会(1989)堪称例外。但他并未涉及此文给予详述的新韦伯论题。其它有可能使比较研究学者感兴趣的讨论包括:Upendra Baxi,印度的最高法院与政治(1980);Gobind Das,最高法院对身份确认的探讨(1987);H.R. Khanna, 印度司法制度与司法审理程序 (1985);法官V.R. Krishna Iyer, 我们的法庭审判(1997)。
20。在其社会与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韦伯有着关于魅力与其常规化程式最贴切的讨论,见341-86页。(Talcott Parsons ed. & A. M. Henderson trans., 1947)。在此书第386-412页,他的观点与我对新韦伯理论的讨论最为接近。
21 S v. Makwanyane, 1995 (3) SA 391, 451-52 (CC) (宣布死刑违宪)?
22 见约翰。贝尔,法国宪法 13 (1992)。
23。我在自由主义革命的未来一文中对波兰与捷克的案例有进一步的讨论。见脚注17。
24。见琼恩 J. 林兹与阿尔佛来德。斯台潘,民主过渡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与后共产主义的东欧,300 (1996)。
25。同上,见第293-316页。
26。将脚注9及有关段落。
27。以色列提供了另一个司法领导作用的案例。在那里,司法结构不顾政治精英的反对,积极地卷入立宪活动。见布鲁斯。埃克曼, 失去的机会,10 Tel Aviv U. Stud. in L. 53, 66-69 (1990).
28 俄罗斯联邦
宪法,重印版,世界各国宪法 (Albert P. Blaustein trans., Albert P. Blaustein & Gisbert H. Flanz eds., 1994).
29. 有关叶利钦对杜马的攻击,见Alexander Buzgalin and Andrei Kolganov, 莫斯科流血的十月:以改革的名义进行的政治迫害(1994)。 至于车臣冲突的历史,见Dmitry Mikheyev, 转变中的俄罗斯 189-92 (1996)。
30。亚力山德拉。斯坦利,俄罗斯选举:概述, 纽约时报,1996年7月5日,A1。
31。见E。V。纳米尔,克雷塔罗的革命:1916-1917墨西哥立宪大会 (1974)。
32。事实上,制度革命党这个名称始于1946。二十年代后期的
宪法危机促成了这个党的诞生,当时它的名字叫作国家革命党。见Luis Javier Garrido, El Partido de la Revolucion Institucionalizada: La formacion del nuevo estado (1928-1945) (1982)。
33。墨西哥
宪法,重印版,世界各国宪法 (Albert P. Blaustein trans., Albert P. Blaustein & Gisbert H. Flanz eds., 1988).
34。见Jaime F. Cardenas Gracia, Transcion politica y reforma constitucional en Mexico (1994).
35。见亚历克。斯通,法国司法政治的诞生:从比较研究的角度看
宪法委员会 第46-47页 (1992)。
36。同上,第47-48页。
37。同上,第69-71页。
38。在美国的案例中,独立总统的设立与司法审查的崛起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最后另设讲座予以讨论。
39。例如,见William N. Eskridge, Jr. & John Ferejohn, The Article I, Section 7 Game, 80 Geo. L.J. 523 (1992).
40。至于有关拉丁美洲总统制经历的综合论文集,见总统制民主的失败:拉丁美洲的案例,第二卷 (Juan J. Linz & Arturo Valenzuela eds., 1994)。
41。阿尔佛莱德。斯台潘,政治中的军人:正在变化中的巴西模式 (第57-122页)对南美宪政中军人作为中间力量的作用有着最出色的描述。?quot;总统发现他的改革方案因国会,或强有力的且根深蒂固的精英们的反对,或者由于与其选民的要求冲突而濒于破产时,军人介入的情况最为典型。同上,第68页。虽然美国人与欧洲人认为南美的军人政权由来以久,标准的案例却是军人的短期介入。在这种情况下,总统或国会以国家的名义被罢黜,军人控制了新的选举。(后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显示相似的模式。见斯坦福。肖与伊泽尔。克罗。肖, 奥托曼帝国的历史与当代土耳其 第414-20页 (1977)。
42。萨谬尔。P。亨廷顿的战士与国家:市民与军人关系的理论和政治为立宪主义与军国主义化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应该未被利用的线索,尽管我对他的某些结论不敢苟同。
43。邦联章程, 第十三条款。
44。阿克尔。李德。阿马在被统治者的认同:与第四条款无关的
宪法修正案(94 Colum. L. Rev. 457, 465 (1994))中认为,根据协议的法律,立宪大会以章程为由背离修正案的规定并不违法。而布鲁斯。埃克曼与尼尔。凯特尔则在我们破例的创建一文(U. Chi. L.Rev.. 475, 539-573 (1995))中争辩,阿马将章程比作协议并指称联邦主义者对章程的玩弄居心叵测的说法缺乏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