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程序实现环评审批决策的正当化——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停建的违法电站项目为中心
RealizingLegitimacy the Examination andApproval ofEIA through Procedures------Focusingon the legal power plant projects suspended by the SEPA
汪 劲
【摘要】规划和项目的环评对预防环境破坏、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我国政府部门之间在行政审批上缺乏法定程序和协调机制,许多重大开发项目的环评采取了“先批后审”的方式。本文在分析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及其环评制度在违法审批过程中落空等实际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应当通过建立程序实现环评审批决策的正当化。
【关键词】电站 环评 审批 程序 环境权益
【全文】
在由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元月掀起的“环保执法风暴”中,被通报停建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的大多数是电站建设。其中火电项目20个、水电项目3个、输电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接近千亿元人民币。换句话说,这次国家环保总局的环境执法是以违法开工的电站项目建设为中心展开的。有鉴于此,本文拟以这次停建的26个违法电站项目建设为例,就我国重大开发决策审批存在的问题与审批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问题展开论述。
一、电站建设:造成环境重大影响与公众环境权益侵害的直接与间接因素
简单地看,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和供电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应当大力发展电站建设。但是,若对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布局、电力需求主导行业以及我国的环境和自然资源背景进行深入分析的话,我们不难发现,盲目的火电和水电建设将对我国的环境、资源以及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致命的影响。
(一)电站自身建设与发展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
中国目前的电力发展位居世界第二位。据国家电力信息网的统计,2001年全国火电和水电装机容量(万千瓦)的比例分别占总装机容量的74.8%和24.5%,发电量分别为12045和2661亿千瓦时,分别占同期发电总量的81.2%和17.6%。
而国家统计局2004年10月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仅在2004年1-9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15574.78(亿千瓦时),其中火电和水电分别为12922.39和2256.84(亿千瓦时)。目前,火电和水电的发电量均以2003年同期14%的速率增长。
火电和水电属于一次能源消耗最大、水资源消耗和利用大、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电站项目。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是一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缺水国家,目前环境污染和破坏相当严重、能源转换效率和利用效率也相当低下。因此,在火电和水电供应不断增长的背后,是我国环境与资源所承受的巨大压力。据预测,到2020年全国用电需求将达到46000亿千瓦时,相应的发电装机也将达到10亿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