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顾大妈与张大伯是同一个单元四楼的隔壁邻居。大家刚搬来时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的。张大伯有个老习惯,喜欢用煤球炉烧水、煮东西。虽然烧饭、做菜还是用煤气,但他认为,用煤球比用煤气合算,煤球炉附带烧水、煮绿豆汤之类的点心,既节省开支,又有点怀旧情调。煤球炉是需要经常生火的。生火的时候整个楼道都是烟,熏得人睁不开眼睛。时间一长,顾大妈不乐意了。顾大妈劝张大伯到一楼空旷地上去生炉火。两人为此事曾发生多次争吵,还引来了各自小辈助阵。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协调了好几次,也没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张大伯,认死理,还特意在四楼楼道空地搭了临时煤球炉灶台,生火烧水全然不管顾大妈的反对。顾大妈认为张大伯此举造成了她通行不便,通风不畅。一怒之下,将张大伯推上了被告席。法院考虑到两人是邻居,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无奈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最后作出判决,要求张大伯拆除搭在楼道公共位置上的灶台,不得在公用过道上生火,影响他人。市民观点对于相邻权,大多数居民不怎么清楚这个概念,但一提起邻里纠纷,许多市民很快就明白了相邻权的含义。
家住新家园小区的贡大妈从农村来,她说,现在城里邻居之间的关系太淡漠,大家平时很少走动联系,住在一个单元甚至门对门的邻居之间都互不认识。有些邻居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言语不和,缺乏体谅,心生芥蒂。高楼大厦看起来气派,住着也舒服,但就是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不像以前在乡下,邻里间亲切得很,没有那么多隔膜,互相可以随意打招呼,坦诚交流,一家有事大家都来帮忙,很有人情味。她因此常觉得很不习惯,希望城市居民在邻里关系上能多多改善,大家互帮互助,经常走动联系,顾全大局,少些矛盾。
家住丹桂园小区的李老师认为,邻里之间应互相体谅。但现在有些邻居的素质实在太差且缺少公德:臭烘烘的垃圾袋突然从天而降,散落一地,引来蚊蝇乱舞;沾水的拖把随意搁置在阳台上晒,不管污水是否会滴落到楼下人家刚刚洗好晾挂的衣服上。据他说,他家楼上的邻居爱唱卡拉OK,经常是音响开得大大的,大人旁若无人地高唱,小孩就跟着音乐蹦跳,动静很大,一个单元10多户住户和这家人说过多次,可他们依然我行我素。现在已经没人搭理这家人了。虽然事情不起眼,但却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如果再不改过,他将联合该单元的其他邻居起诉这家人以维护大家的权益。律师视点
侵犯相邻权要赔偿。金纬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谈到,去年以来,他代理了好几个相邻权案件,颇有感慨。按照法律规定,侵犯相邻权是要负赔偿责任的。许多居民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觉得这种事算不上违法,所以不注意邻里的相邻关系而致侵犯相邻权的事情经常出现。这类纠纷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受害人评理时虽然明显占上风,但是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却不容易。这类纠纷不只是牵扯到邻居,有的还会牵涉到许多部门。而这些部门通常又没有最终裁决权,在一次次投诉无着的情况下,很多人选择忍了这口气。张律师提醒居民,遇到这种事,关键要找对部门、找对方法,要和邻居先友好协商解决,不行再诉讼到法院,同时要注意保护证据。□符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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