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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革命的法学解释》结束语及后记

  是故,当下在我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并准备进行公司法改革时,我们必须对知识经济时代作出法律回应,必须对这个时代背景下的经理革命作出法律疏导。这是全球都面临的新问题,我们没有太多的“牙慧”可以拾。在这样的时代,谁最先控制了知识,利用了知识,谁就是赢家。对经理革命作出法律回应和疏导,本身就是对知识——人力资本的控制和利用。
  
  
  后 记
  大凡书稿付梓时总要有个后记,这是个不成文的“习惯法”。书中观点和思想我虽意犹未尽,但不想借后记杀个“回马枪”,没有讲完的不如择日坐下来再做详细考究。至于研究过程中的苦衷,讲出来惟恐被人斥为“无病呻吟”。本书的写作和修改历时两年有余,两年来几经搁笔,数易其稿,个中滋味,的确难以与外人道。因此,在后记中不“呻吟”也罢。
  我在后记中所要迫切表达的,是我一直以来埋藏于内心深处的感恩。
  本书的选题和构思最初来自于业师张文楚先生的建议与指导。跟随先生研习公司法三载,我无时不被其敏锐的洞察力和渊博的学识所折服,也无时不能感受到他对我的殷切期望与鼓励。对业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言表,惟有继续在学术上努力跋涉,做出一点成绩来回报于他。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郑友德教授、蓝寿荣副教授、郭义贵副教授、王三秀副教授、袁冬娥副教授、王天习副教授对本书的提纲和内容提出了极为中肯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深致谢忱。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冯果教授对本书的一些观点和措词提出了令我豁然开朗的建议,并拨冗赐序,在此对冯教授致以诚挚的谢意。
  感谢宁波大学法院院长俞德鹏教授的知遇之恩,这位治学严谨而又平易近人的院长是我非常崇敬的学者之一,尽管我们的学术旨趣不大相同,但正是在他的帮助和极力促成下,我才来到美丽富饶的宁波,得以在中国“商”味最浓的一个城市继续研习我所感兴趣的商事法。感谢俞院长对我工作和生活上的关心。同时,我还应该感谢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炳生副教授、副院长刘满达教授、书记陈新来副教授、郑曙光教授、蔡连增博士、朱蓉老师、周颖老师等等为我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各种帮助的领导和同事们,因为他们的帮助,我才得以在一个非常温馨的环境中完成并不断修缮这部书稿。
  感谢我的父母,他们多年如一日、含辛茹苦地为我操劳,但直到目前尚未获得半点回报;他们不能完全理解我的一些选择,但始终以最朴素的方式关注和支持着我的选择。感谢我的妻子,感谢她对我的事业总是选择了被动的服从。感谢我的女儿,感谢她在我繁忙单调的学习和工作中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对父母、妻子和女儿,我永存愧疚,当然,更有尽在不言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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