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我睡足了一天,起床吃好饭头脑清醒地坐在电脑旁时,却蓦地发现那确实是一场“恶梦”,并且就实际发生在我的周围。为什么呢?“恶”在哪里呢?因为那些法学研究生本来应该利用受教育的三年或者两年期间,珍惜来之不易的光阴,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研究生,认真地按照所学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把专业功底和人格素养打造好,成为社会主义的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然而好多人却把最美好的几年时光花在了司法考试上。三年的研究生不再是研究生,而是蜕变成了三年的司考生;研究生的三年不再是专业深造的三年,而成了复习司考的三年;国家原本提供的培养高级知识分子和高学历人才的大好受教育机会,却被捉弄成了司法考试的大好复习机会;研究生交给培养单位的住宿费和学费,本质上无异于司法考试复习期间的廉价房租费和小额辅导费。这么分析下来,教育部和培养单位真是又可怜又无能,一个是机关法人,一个是事业法人,竟然同时被这些整天不是忙于专业深造而是忙于司考复习的研究生自然人给骗了!
如此说来,我在本文开头挑明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很清楚了。法学研究生,究竟是不是研究生?我的答案是:本来应该要做研究生,但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在做研究生,而是在充当司考生。只要揭开了这个问题的谜底,我就不再那么困惑和郁闷。可是,另一个问题又萦绕在我心头:有些法学研究生缘何变成了司考生?
仔细想想,这并不应单纯责怪研究生本人。我们的培养单位和我国的教育体制、机制都存在若干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培养单位有没有进行深入反思呢?教育当局有没有加强宏观调控和制度改良呢?
先拿培养单位开一刀。现在有些培养单位确实有不少问题,有的已经很严重。扩招的盲目性就是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不正当行为,主要表现为滥上硕士点、滥凑导师数、滥增招生量。硕士点申请审批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威性规定?当某个学科或者某个专业不具备申报硕士学位授予权时,依靠当下流行的一些潜规则,公关活动跑断腿、后到先来乱插队,据说有些培养单位为了跑断腿,为了乱插队,过春节都不肯回家。从有些单位有些专业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内行导师这一见怪不怪的现象,就可以推断它们的申报材料也是虚假材料,凭借公关活动,就像洗钱行为一样,把本来虚假材料反映出来的欺骗和隐瞒转化为招摇过市的正宗货。申报成功后,就开始为所欲为,招生计划丝毫不顾及导师的实际数量和培养能力,狮子大开后,把考生骗进来再说。这样造成的直观结果便是一个导师指导一群研究生,过去,导师的一壶茶给一两个研究生喝,现在却给几十个研究生喝,这还算有茶的;那些没茶的,只能给研究生喝尿。结果是搞得辛辛苦苦考进来的研究生渴死,或者被尿骚味熏死!我想,一些研究生为什么愤然退学或者跳楼自杀?与此不无关系。培养单位的一些负责人和授课教师也是毫不负责,师德之良心被狼狗等牲畜或者野兽吃了个精光!比如,有些导师在第一次会见研究生时竟然说“我平时很忙,尽量不要来找我”;有的导师在上课时对研究生们说“现在看书没有用,搞定公检法找到工作才是真”;有的导师给博士生、硕士生上课的内容与给本科生、大专生和自考生上课的内容没有任何区别!还有的一个学期上了一次课就不见人了,举的旗号是“我在外边开会”。对于这些江湖或者浆糊导师,培养单位干什么去了?为何不来管一管?混学历骗文凭的研究生肯定有,但我相信大部分研究生所期望看到的受教育景象不会是这么糟糕的悲惨场面。试想,导师冷落弟子、公然叫嚣学习无用论、上课胡嚼滥扯淡或者根本神出鬼没不来上课,给研究生一个什么印象呢?良好的教风没了,谈什么好的学风?在这种法学研究生教育环境下,大量的研究生会对学习产生失望,对研究毫无兴趣,甚至对前途一片暗淡,数量上涨而质量下降直接导致就业难度增加。于是,面对这种糟糕的教育环境,加之进入司法职业的门槛限制,好多研究生不得不像迎接高考那样去面对司法考试,研究生不再是研究生而成了司考生,也就没什么不可以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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