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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法治

和谐的法治


马永攀


【摘要】【摘要】和谐社会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在新时期的一大执政理念,人心振奋,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摇旗呐喊,大唱高调,而忘却思考。本文试图站在法学的角度,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 当然,文中更多地贯穿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反思,笔者更倾向于充分挖掘本土资源来实现我们的和谐。
【关键词】【关键词】和谐、法治、法律移植、本土资源
【全文】
  第一部分 引言
  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阐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和谐”的概念并不是我们的独创、专有名词,其实我们泱泱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正是不断追求和谐的历史。比如在我们汉语中有和气生财、和睦成家、和顺健康、和善为邻、和成天下等等众多以和为首的成语,从一个侧面充分体现了“和”在我中华文化中的地位。有人把中华文化总结为一种“和合文化”,并把“和合”称为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承几千年而不衰的哲学理念、文化理念、政治理论和社会理想!
  发展之理念已成为世界各族人民的共识!对于步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华民族来讲,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搭建、绘制发展蓝图,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民族的未来与命运。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人心可以振奋,但绝不能只摇旗呐喊、大唱高调,好似已身处理想国,忘却思考!说这句话,可能有些不自量力,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即便心有余而力不足,姑且吼上一嗓子,希望吸引下大众的眼球,以求自勉。
      第二部分 和谐寻根
  正如我在引言部分所提到的,和谐社会并不是我们这代人的创造、专有名词。其实我们的先辈们已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摸索、探寻、奋斗了几千年!可能有人要提出异议了,说我们要的是社会主义的和谐,不是复古。其实不然,构建我中华民族自己的和谐,必须从我们的祖先那里寻根探源,充分利用并珍惜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而不是仅仅靠照搬西方社会的洋模式。西方的先进文化、制度当然要学,但我坚决反对唯洋意识!我们必须懂得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美的,更需懂得橘生淮南与淮北的道理。我相信沉淀几千年的中华文化必定成为、也应该成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来源!
  所谓‘和’是指多种并存的、矛盾着的、甚至是对立事物的协调、结合、统一和发展,其被先人们奉为推动事物发展、产生新质的根本,是大道运行的规律,人道政教的目标(1)。大家都知道五行八卦说,而五行八卦正是我们“和” 文化的最初萌芽。八卦、五行把自然和世界作为一个整体,作为多种性质、多种因素、多种成分的物质组合,进而把构成自然的各种物质物象简括为阴阳二气,并提出物质物象在运动中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克相生、矛盾统一、协调发展。八卦和五行蕴含的这种富于辩证思维和整体系统观念的朴素的、唯物的自然观,被后人总结为‘和’字。春秋时期的周太吏史伯正是在八卦五行这种朴素的思想基础上,首先提出了“和”之理念,据《国语•郑语》记载,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和’此后逐步被各家各派的先哲广泛认同、认知,而儒家文化作为我国两千余年封建历史思想大河的主流,理所当然的成为‘和’文化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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