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统属的权力秩序,则往往会使社会的高度整合和高度集中的统治权力,仅为极少数权力者甚或是某个独裁者所执掌和行使;同时,“品格决定规则”的权力机制,又会使极少数权力者或极权统治者,可以几乎不受任何现实约束地运用其掌握着的高度整合与集中的统治权力。集权统属的权力秩序与“品格决定规则”的权力机制相结合,往往就意味着社会的统治权力,事实上已经成为了不受其他任何方面之有效限制或约束的随性自为和放任的力量。统治权力的运行指向是否符合于人们的诉求或意愿,其运行是否真正地助益于人们的普遍和共同的诉求之实现或满足,往往只能依赖或取决于极少数权力者或是独裁者的品性或意志,而缺乏确定、具体和严格的权力规则的指引、要求、规制或安排。
“品格决定规则”,客观上也就难以有效地防止或抑制权力运行中的恣意、专横与异化倾向。同时,集权统属的权力秩序当中,权力之运行往往会片面地强调甚至刻意地强化统治权力乃至社会中其他权力的外在服从关系。异化的权力一旦与严刑峻法相结合,则会导致社会之现实的权力关系与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意愿、诉求,以及社会之本来或应然的价值秩序的难以调和的紧张、冲突或对立;这种冲突或对立如果持续和发展到人们无法容忍的程度,也就必然会导致社会的剧烈动荡,乃至人们通过暴力手段对权力秩序的解构与重构。
集权统属的权力秩序与“品格决定规则”的权力机制相结合,在强调或强化权力之外在服从的同时,往往也会压抑和限制一定社会的权力关系相应于生产协作发展的正常或自发的调整,由此也会对一定社会之生产协作的效率或效果及其发展进步,产生一定的负面或消极的影响。
同时,由于集权统属的权力秩序基本上总是伴随着社会的较高程度的组织化或较为紧密的协同关系,集权统属的权力秩序当中,社会之统治权力往往也就可以对几乎所有重要的社会事务,都能够发挥其集中决策与统一指挥的主导或支配性的作用;一旦统治权力发生异化,则其运行对于社会之生产与协作往往也就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或更大规模的破坏。
社会中的异化权力,如果缺乏外部之有力的干预、制约或矫正,通常总是会形成并保持其自我维系和自我强化的发展倾向。
异化权力的运行,往往会给少数的权力者带来某些特殊和非正当的利益;这些特殊的和非正当的利益对于少数权力者的内在刺激与驱动,以及由于这些利益之特殊和非正当,而使得少数权力者内心所产生的恐惧感,都决定着异化权力在缺乏外部之有效制约或干预时的发展逻辑,必然会是选择和谋求其自身的维系与强化。
所谓异化极权,就是历史上的某些专制国家曾经出现和存在的,由极少数权力者甚或某个独裁者实际掌控,并最终只服从于这极少数人或独裁者个人的意志或品性的严重异化的统治权力。集权统属的权力秩序,如果与“品格决定规则”的权力机制相互密切地结合,往往就会诱发和导致社会的统治权力的异化,并使其遵循着异化权力的内在逻辑,一步步地发展成为异化极权。
异化极权的出现和存在,意味着社会的统治权力对于其外在服从关系的高度强调和刻意维护,以及社会规则之相应的严刑峻法。同时,异化极权的出现和存在也意味着,对应和服务于权力之内在服从关系的社会规则或权力规则,在社会生活中基本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地位甚或完全被付之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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