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法治的哲学》之一:认知、诉求与社会秩序
贾敬伟
【关键词】国家 法治 哲学
【全文】
第一章 认知、诉求与社会秩序
“人们最初怎样脱离动物界,他们就怎样进入历史”[1]
——恩格斯
“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 [2]
——马克思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3]
——马克思
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中生命演变与进化的一个伟大的成果。从人可以被称之为人的那个时刻开始,协作生产和社会生活就已是人类的基本的生活形态。从最初的蒙昧、野蛮,极其低下的生产力,以及极度贫乏简单的物质生活,到当今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人类社会的延续和演进可谓经历了漫长、艰难和曲折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类是从古猿进化而来的。从古猿到人的转变,外在的特征主要体现在直立行走、制造并使用工具以及语言交流等几个方面,而内在的转变则主要是在于个体生命之思维器官及其意识能力的飞跃。人类所具有的高度发达的思维器官及其相应的意识能力,亦是人类能够主动地创造和不断改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尝试并逐步建立社会协作与人际协调的基本的和必要的物质基础。
标志着古猿进化为人类这一历史性的转变,较之直立行走和制造工具等外在表现更为重要或关键的,应当就是人类逐渐具有了远远超越于已知的其他任何生命类型之上的高度发达的意识能力。人类之所以能够从动物界脱颖而出,其决定性的因素应当就在于通过劳动与生产协作之促进,而形成和逐渐具有了高度发达的思维器官及其相应的意识能力。人类可以成为地球上万物之灵长,并不断地创造出多姿和灿烂的文明,其根本也就在于人类所具有的远远超越于其他生命类型之上的高度发达的意识能力;在漫长的历史进程当中主导着人类之行为与社会生活的,应当就是这种高度发达的意识能力及其认识成果。
随着人类的社会实践的不断丰富,以及人们对于生活中各种事物的认识水平的相应提高,人类自身所处的社会生活、社会形态,乃至于社会生活当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也都逐渐成为了人们主动进行探究与分析,并开始尝试着加以调整或改进的认识对象。
人类的生活,概括起来说即是人们与自然界和与他人所建立的全部联系。人类社会之发展历程,既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和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之人际协作与人际联系逐渐趋向于协调或和谐的过程。人类之对于自然和对于自我的认识,通过与物质生产和人际协作的持续不断的互动,也在逐渐地得到充实、修正、完善和成熟。
人类对于自身之意识与行为的内在原理与机制的科学认识,可谓是人们理解和把握自身所处的社会,及其中所包含的各种事态、现象、关系的一个基本而必要的前提。人们如果想要深入地探究和揭示社会生活及其中所包含的各种事态、现象、关系的内在原理或客观规律,首先就需要深刻地理解和认识自己。“认识你自己” [4] ,既是雅典人曾经遵奉的“神喻”,也应当是全人类的永远的箴言。
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伟大创建,对于人类及其社会生活之起源和发展作出了科学的分析与论断。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唯物史观,包含并集中体现了当时的人们对于人类与社会生活的较为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与把握,并在当时所具备的科学认识与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发现、揭示和阐明了人类社会之根本意义在于社会生产,以及人类的意识与社会实践之间的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
人类的意识,主要地源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同时,人类的意识也始终都在有机地影响乃至调整着人类的社会实践与社会生活。对于人类意识与行为之内在机制与原理的更为清晰或深入的理解与把握,可以说是人们在试图探究、分析与解读人类社会及其各种现象、各种关系的时候,不可或缺的和重要的认识基础。研究和分析人际交往、人际协调乃至人类社会,需要人们认真地探究和把握人类之意识与行为的内在机制与原理。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于自身意识与行为之内在机制与原理的了解和把握也在逐渐趋向更加深入和成熟。当今的人们也就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唯物史观的指引下,借助于更加全面和更为深入的科学认识与历史资料,充分利用现代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学科所取得的新的科学建树或研究成果,进而更加客观和更为理性地分析与解说人类社会及其各种现象、各种关系的内在原理或本来意义。
就目前人类所掌握的科技手段和相应达到的认识水平而论,尚不足以完全、清晰和准确地解读人类自身之意识活动的内在原理。但值得欣慰的是,经过长期以来不懈探索、尝试和求证的认识过程,人们已经逐渐能够从整体上对自身意识活动的内在原理有所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