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是诞生和起源女神。natio、gens(人)或populus(人民)都和civitas(市民)不
同,natio、gens或populus都是指尚未形成政治组合的初民或部落。罗马人甚至用natio
指称“野蛮人”、“未开化者”。哈贝马斯写道:Nation的确切意义因此是指同祖先的竤体,他们由地理因素而成为居留地或毗邻形式的整体,由共同的语言、风俗和传统文化因素所凝合,但却尚未以国(state)的组织形式在政治上成为整体。“民族”的这种意义经历了中世纪一直维持到现代的初期。所以康德认为,“那些自认为因同祖先而组合成社会的竤体应当称作为民族”。哈贝马斯指出,从十八世纪中叶起,Nation(民族竤体)和Staatsvolk(国民)的区别(即“人民”和“政治组织的人民”的区别)逐渐消失。美国的联邦成员为state,而总体则为nation(现今联合国成员都是nation),虽然美国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族国家
(nation-state)。法国革命以后,nation成为国家主权的依据。当今世界上每个nation都
理应享受政治自主权。nation一词的意义也已经从“前政治整体”转变为“一个具有构建作
用的整体,它规定了一个民主政体内部公民的政治身分”。
随著nation这一概念的深刻变化,nation集体身分的含义也发生重要变化。这种集体
身分先前所强调的是民族起源的自然属性特征(祖先、血缘、语言等等),现在所强调的则是努力获得的,包括通过批判和拒绝传统所获得的特定素质(如政治文化素质、社会价值和规范、基本政治共同理念,等等)。这种集体身分特征的区别,标志著民族主义和共和思想的区别。它也包含了两种不能混为一谈的自由观,即民族国家获得自由(独立)并不等於国家公民获得自由(人权和民权)。因此哈贝马斯说:“从概念上说,公民身分从来不是和民族身分栓在一起的。”因为民族身分多多少少是自然获得的,“而公民身分则首先是由民主权利构建而成”。
哈贝马斯对前政治体(民族)和政治体(民主共和政体)的区别,对目前在大陆占主导
地位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颇具砥砺作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者往往试图从人类学、
文化人类学或者甚至考古学来证明当代中国统一和版图完整的合理性。这一理论用“文化融
合”和“民族联系”来强调“汉族同少数民族的共性”,并以此来说明“五十六个兄弟民族的整体认同和相互不可分割的实体”。用这种共同祖先、兄弟血缘亲情的民族理论很难说明为甚么同一少数民族(如蒙古)虽是同一民族共同体,却并不是属於同一政治共同体。这种民族论的提出,本是要为中国国家统一提供理论依据,但它不能自圆其说的是,既然血浓於水的民族亲情以前没能防止国家分裂,如今它又为何必然能促成国家统一?它更不能说明,统一后新时期的国家,除了亲情,是否还需要更强有力的现代政治共同体纽带?如果需要,那纽带又是甚么?国家统一要如何才能不仅面对不愿回归的问题,而且面对如何避免回而不归的假性回归问题?
在哈贝马斯那里我们发现,对这样的问题不是没有答案的,当然这些答案并不现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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