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为贪官叫屈”事件的对话
司马当
【关键词】受贿 贪官
【全文】
周帆 李 利
最近,一些媒体在炒作发生在安徽阜阳的一桩“新闻”,说是一个律师在网上列举一堆理由为一贪官“叫屈”。笔者费了不小的周折,终于找到这位律师。经过了解,发现媒体炒作的内容与这位律师写文章的初衷相去甚远。下面就是笔者通过电话采访到的情况。现以问答的方式呈现给各位读者。文中发问的是笔者,回答者就是那位律师。
问:网上的那篇文章是你写的吗?
答:我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很多,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篇?
问:《曾经的英雄血该不该白流》。
答:是的。
问:你为什么要写那篇文章?
答:你看了那篇文章了吗?
问:……没有,你能不能先说说你为什么要写那篇文章?
答:你没看过那篇文章,我们之间就不好沟通了,我希望你看了文章之后我们再谈。
问:怎样才能看到那篇文章?
答:上网搜索,只要输入文章的名称就可以找到,或查阅《律师与法制》杂志2005年第4期和第9期,我建议你再看一下另一篇文章《构建和谐社会与次道德的提升》,然后我们再通话。
两天后,我们再次通话。
问:你的两篇文章我都看了,觉得一些媒体炒作得内容与你文章中心内容不大一致,你能不能说一下你对媒体炒作的看法?
答:对于同一事物,站在不同角度或不同层次的人看法是不一致的,这很正常。但究竟谁的观点对、谁的观点错,不是现在就能分辩清楚的。在“文革”中被批判的许多观点,现在反而成了正确观点,你说谁对谁错?特别声明一下,我从来就没说过贪官“廉洁”的话,也没说贪得少就是“百里挑一”的好官,我只是在文章中引用了一位民间人士的话,不能因为我援引了别人的一句话就变成了我的话,正象那些媒体中引用我的话而不能表明那些媒体赞同我的观点一样。
问:现在你可以回答我前天的那个问题了吧,你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
答:文章你已看过了,其实《构建和谐社会与次道德的提升》一文就是回答这个问题的。
问:我还是希望你能说具体些。
答:我在受托为那位安全局长辩护之前,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在接受委托后参与诉讼过程中,我接触到的公安局、检察院到法院的有关人员,也包括本案公诉人在内,无不对他流露出惋惜之情。但大家都认为他是犯罪了,尽管这个罪犯得令人同情。对于职务犯罪,直接在起诉书中认定自首是很少见了,而对这位安全局长,在起诉书中,就直接引用了
刑法中关于自首的条款。这个内容你在《曾经的英雄血该不该白流》文中应该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