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中国共产党的这一理性法律文化观具有相当的感召力。它是一种先进的法律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一方面,在党的法律文化观的形成和树立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既尊重道德,又守护法律;另一方面,在党的法律文化观构建成熟以后,党的模范带头作用又必将会使广大人民群众既信赖道德,又信仰法律,一个健康、成熟、稳定、协调的法律文化终会形成,并以其强大的群体优势反过来积极地响应党的号召,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结 语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领路人,“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9]她无愧于时代赋予的任务,无愧于自己八十年的历史,这段光辉的历史证明:党已经成为并将永远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10]今天,党在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过程中,高瞻远瞩,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无可辩驳地显示出了执政党伟大战略眼光和远大治国前途。“德治”的及时出台透视出了共产党人理性法律大化观,它与“法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既好比车之两轮,可以辗出美仑美奂的法律文化轨迹;又恰似鸟之两翼,可以飞起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2001年5月初稿
2001年6月定稿
(本文发表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党政论坛》200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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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见何勤华:《法律文化史论》,法律出版1998年版,第1页。
参见李楯主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页。
参见弗里德曼:《法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6页
《中国共产党大典》(下卷),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26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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